執行署新竹分署鍥而不捨催繳滯納金 義務人辦理分期繳納
台灣好新聞/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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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使用註銷牌照、未依規定繫安全帶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遭處罰鍰,另滯欠營業稅、健保費、汽車燃料使用費及通行費等,均逾期未繳納,經移送機關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南區業務組等陸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強制執行,滯納金額高達新臺幣78萬餘元。
新竹分署受理分案後,積極查調該義務人財產狀況,除依查調資料依法扣押義務人對第三人存款債權,多次命義務人到場或電話聯繫促其繳納,然義務人遲未提出具體可行清償計畫。因義務人滯納金額高達78萬餘元,新竹分署承辦人鍥而不捨,於某日上午至義務人戶籍地現場執行,因無人在家而留下現場執行通知,促請義務人於一周內聯繫新竹分署承辦人。
義務人於該日下午即主動以電話聯繫新竹分署承辦人,其稱戶籍地僅是寄居,是親友告知其收到現場執行通知。義務人並表示願意主動到場提出清償方案。經審酌義務人提出之資料,認依其現況確實無法一次清償,新竹分署准許其分期繳納申請。
提醒民眾,為改善交通安全,維護用路人權益,新竹分署積極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針對滯欠使用牌照稅、交通違規罰鍰及國道通行費等案件加強執行。如有滯納前揭稅、費或罰鍰,請主動繳納,勿心存僥倖,以免名下財產遭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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