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稅務局提醒車主妥善處理不堪使用車輛及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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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郭玉俊/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提醒,車輛如不堪使用,車主在將車輛交由合法環保回收商處理後,必須將2面車牌繳回監理機關並辦理報廢登記。這樣可避免車牌遭他人移用,導致不必要的罰款。

該局指出,若車主未將車牌辦理報廢登記,若他人使用該車牌在公共道路上行駛,一旦查獲,車主將面臨全年應納使用牌照稅額的1倍以下罰鍰,處罰相當嚴重,民眾應提高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