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輔導身心障礙者申請免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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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郭玉俊/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日前表示,身心障礙者若因身心障礙情況無法持有駕駛執照,或雖有駕駛執照但名下無車輛,其配偶或同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擁有的車輛,若車籍地或監理機關登載的住居所地址與身障者戶籍地相同,且無逾檢註銷、停駛或繳銷等情形,均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為了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權益,稅務局近期已主動寄發免徵使用牌照稅輔導通知書,協助尚未申請免稅的民眾。收到通知書的民眾可檢視其內容,若符合免稅條件,則可掃描通知書上的專屬 QR Code 進行線上申請,或填寫相關欄位後寄回,無需附上相關證明文件,省時又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