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女乳癌治療前凍胚 兩年後懷孕,醫籲及早評估生育保存

yam蕃薯藤新聞/宜蘊醫療
發布:(台灣時間)

10月是國際乳癌防治月,對仍有生育計畫的年輕女性而言,確診乳癌除了擔心疾病治療,更可能面臨另一個難題:「治療後,我還有機會當媽媽嗎?」台中宜蘊生殖中心副院長吳成玄醫師分享,一名39歲女性兩年前確診乳癌,擔心後續治療影響生育能力,在醫療團隊評估下,先完成冷凍胚胎保存,再接受乳癌治療。兩年後,經乳房外科醫師評估可開始規劃生育,她重返生殖中心進行冷凍胚胎解凍植入,順利懷孕。

確診癌症可先凍卵、凍胚 兩年後植入成功迎好孕

吳成玄醫師回憶,心心(化名)兩年前與先生第一次走進生殖門診時,才剛確診乳癌,除了必須面對接下來的手術與治療,也擔心未來失去生育機會。由於當時仍有生育計畫,醫療團隊在評估癌症治療時程與生育條件後,協助她進行取卵療程,受精後培養成胚胎冷凍,隨後返回乳房外科接受治療。

兩年後,心心在乳房外科醫師評估下,確認可以開始進行生育規劃,再次回到生殖門診進行冷凍胚胎植入。當得知成功懷孕的好消息,夫妻倆終於放下長久以來的忐忑,也讓當年為未來保留生育能力的一份選擇,真正迎來實現的機會。

吳成玄指出,臨床上不少育齡癌症患者在確診當下,往往將所有注意力放在治療疾病,直到療程結束、準備懷孕時,才發現卵巢功能可能已受到影響。「癌症治療當然是第一優先,但如果患者還有生育計畫,我們希望能在不影響癌症治療的前提下,及早幫她保留未來生育能力的選擇。」

化療可能影響卵巢功能 癌症治療前是生育保存重要時機

吳成玄醫師說明,乳癌本身不代表女性一定無法懷孕,但部分化學治療藥物可能造成卵巢濾泡損傷,使卵巢功能下降,甚至出現提早停經的情況。實際影響程度與患者年齡、使用藥物種類、劑量及原有卵巢功能有關,即使治療後月經恢復,也不一定代表生育能力完全回到治療前的狀態。

對尚未完成生育計畫的患者,可在不影響癌症治療時程的前提下,及早與腫瘤科及生殖醫學團隊討論冷凍卵子、冷凍胚胎等保存方式;實際選擇須依病情、個人狀況及適用規定評估。

乳癌治療後多久能懷孕?醫:不是等兩年就一定安全

不少乳癌患者也關心,治療結束後要等多久才能懷孕?吳成玄醫師表示,懷孕時機不能只用固定年數判斷,而須綜合考量乳癌期別、荷爾蒙受體狀態、復發風險、治療種類及後續追蹤結果,需要乳房外科醫師詳細評估後,生殖科醫師才會進行懷孕療程。

尤其部份乳癌患者,術後可能需要接受數年的輔助性荷爾蒙治療。若有生育計畫,是否適合暫時中斷用藥、何時可以開始嘗試懷孕,都必須由乳房外科專科醫師進行個別評估,不能自行停藥。

「我們希望癌症患者在努力對抗疾病的同時,也能知道自己仍有哪些選擇。」吳成玄提醒,生育保存並非每位乳癌患者都必須接受的療程,但對有生育需求的女性而言,及早啟動跨專科討論,才能在兼顧癌症治療安全的前提下,為未來的人生規劃保留更多可能。

依國民健康署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18歲至40歲、具中華民國國籍,罹患第0至第3期乳癌或指定血液癌,且後續治療可能影響生育機能者,可依規定申請。女性取卵療程每次最高補助7萬元,一生至多補助兩個療程,須先通過資格申請,再於核准期間完成療程。

臺中市115年度醫療性凍卵補助每案5萬元、終身一次,另有設籍、年齡及診斷等資格限制;當年度療程不得重複申請中央醫療性生育保存、試管嬰兒或其他縣市公費補助。兩項金額不能直接相加,申請前應向特約醫療機構或地方衛生局確認。

上述懷孕結果為院方提供的個別案例,生育保存不代表日後一定能懷孕,也不應為療程自行延後癌症治療或停藥。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指出,癌症治療可能影響生育能力,生育保存規劃應由癌症與生殖醫學團隊共同討論。

台中宜蘊生殖中心吳成玄醫師(右)與接受生育保存的個案合照,患者臉部已由提供單位遮蔽。(宜蘊醫療提供)
台中宜蘊生殖中心吳成玄醫師(右)與接受生育保存的個案合照,患者臉部已由提供單位遮蔽。(宜蘊醫療提供)
吳成玄醫師提醒,有生育計畫的乳癌患者,應及早跨科評估生育保存。(宜蘊醫療提供)
吳成玄醫師提醒,有生育計畫的乳癌患者,應及早跨科評估生育保存。(宜蘊醫療提供)

補助與衛教資料:國民健康署補助公告、臺中市衛生局115年度計畫、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生育保存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