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里長選舉爆賄選!王姓參選人疑透樁腳送米麵 8萬交保

【創新聞記者 陳維鈞/高雄 報導】高雄市三民區里長選舉驚爆涉嫌買票案!一名王姓里長參選人為爭取選票,疑透過邱姓、蔣姓2名樁腳,將關廟麵、白米等具有相當價值的物資送給具有投票權的選民,涉嫌以物資換取支持。高雄地檢署指揮警方追查後,7日持搜索票搜索並傳喚相關人員到案,經檢察官複訊,認定王男等5人分涉投票行賄及受賄罪嫌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3萬元至8萬元不等交保。
這起案件由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筱茜、檢察官詹美鈴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三民第二分局組成專案小組,針對三民區某里長參選人涉嫌賄選情事展開調查。
檢警經過一段時間蒐證後,7日持高雄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展開搜索,同時傳喚王姓參選人、2名樁腳及2名選民到案說明,釐清物資交付及選票交換等相關情節。
檢方調查指出,王姓參選人疑為了爭取順利當選,透過邱姓、蔣姓樁腳向具有投票權的吳姓、洪姓選民提供關廟麵、白米等財物。由於相關物資具有一定經濟價值,檢方認為已涉及以財物向選民換取投票支持的賄選行為。
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王姓參選人及邱姓、蔣姓2名樁腳,涉犯投票行賄罪嫌重大;至於接受物資的吳姓、洪姓2名選民,則涉犯投票受賄罪嫌重大。
不過,檢方認為目前尚無羈押必要,因此分別裁定交保。王姓里長參選人以8萬元交保,邱姓、蔣姓2名樁腳各以5萬元交保,吳姓、洪姓2名選民則各以3萬元交保,5人後續仍將面對司法程序。
高雄地檢署也特別提醒,選舉賄選並非只有現金交易才可能構成犯罪,若透過具有一定價值的物品或其他利益,向具有投票權的選民換取支持,同樣可能涉及賄選罪責。
檢方強調,賄選行為會破壞選舉公平競爭,也可能影響民主選舉制度正常運作。法律上不僅「買票」的人可能觸法,收受利益、接受買票的選民,同樣可能涉及犯罪;此外,協助候選人向選民買票的樁腳,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7日上午高雄大寮區另有一名現任里長也遭檢調搜索並傳喚,疑涉及替準備參選下一屆里長的妻子送米買票。高雄地檢署已證實該名里長遭傳喚,目前相關案情仍在調查釐清,是否涉及賄選及具體犯罪事證,仍待檢方進一步調查。
隨著地方選舉逐步升溫,檢警也同步加強查察賄選案件。此次三民區案件從參選人、樁腳到選民均遭檢方列為涉案對象,也再次凸顯選舉期間「送東西換選票」同樣可能踩到法律紅線,候選人與選民都不可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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