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北區雙十路自小客毒駕失控釀車禍 警當場逮捕扣車與羈押

報新聞/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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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於115年10月3日6時許接獲報案,指稱臺中市北區雙十路、錦南街口發生交通事故,隨即派遣員警前往處理。警力到場後檢視自小客駕駛有恍神、說話胡言亂語之施用毒品徵候,經唾液快篩呈陽性,警力當場將男子逮捕、扣車,並向地檢署聲請預防性羈押,以強力手段將毒駕不定時炸彈排除,後續將溯源追查毒品來源。


經初步了解,黃姓男子(94年次)由三民路沿錦南街左轉雙十路,轉彎過程失控撞及天橋並擦撞行人,造成行人擦挫傷,經送醫診治後均無大礙。警方到場後針對男子實施唾液毒品快篩呈陽性,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為0。員警當場將男子逮捕、扣車,全案詢後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預防性羈押,後續將持續追溯毒品來源。
經查男子為首次毒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將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12萬元、機車駕駛人9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扣車牌2年、吊扣駕照1至2年,且需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另7月28日立法院已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毒駕最新修正案,秉持毒駕零容忍及從嚴處分之態度,修正案將加重毒駕罰則,首次汽車毒駕將罰15萬元,吊銷駕照,且不論車輛屬何人所有,一律沒入。
第二分局115年1月1日至9月30日,共計取締毒駕249件,對於毒駕持續從嚴執法絕不寬貸,貫徹毒駕零容忍的原則,持續加強毒駕防制勤務,對毒駕行為嚴格取締,當場逮捕、扣車移置,並聲請預防性羈押,持續追溯毒品來源,以強力手段將毒駕不定時炸彈從馬路上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