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機關聯手出擊!南警嚴查改裝噪音車 55車遭攔查、揪出46件交通違規」

CNMA新聞聯合網/
21 小時前
記者黃冠源/臺南報導         為響應115年交通安全月「守護機車安全、延續停讓文化」主題,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於9月29日晚間會同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及臺南監理站,執行「監、警、環聯合稽查」勤務,針對改裝噪音車、無照駕駛、危險駕駛及各項交通違規加強取締,透過跨機關聯合執法,從「人」的駕駛行為到「車」的安全狀況全面把關,展現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的執法決心。

第五分局表示,9月為交通安全月,今年特別以「守護機車安全」為重點之一。機車具有高度機動性,也是民眾日常通勤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違規改裝、無照駕駛、超速及危險駕駛等行為,不僅提高自身事故風險,也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因此,交通安全除了持續透過宣導建立正確觀念,更需要透過實際執法,降低道路交通風險。

本次聯合稽查於北區西門路周邊道路執行,由警方負責攔查及交通違規取締,監理人員針對車輛設備及違規改裝進行查驗,環保局則實施噪音檢測。稽查重點包括排氣管、頭燈、方向燈及其他車體違規改裝,以及無照駕駛、危險駕駛等交通違規。勤務期間共攔查車輛55部,舉發交通違規46件,其中排氣管違規改裝3件、頭燈違規改裝29件、其他車體違規改裝2件、無照駕駛2件、號牌違規2件及其他交通違規8件。

第五分局提醒,合法改裝必須符合相關法令規範,車輛如變更排氣管規格,應依規定完成噪音檢驗及相關變更登記,切勿為追求聲浪或外觀而任意改裝,以免觸法受罰。違規改裝車輛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舉發,最高處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於接獲通知後15日內至監理機關接受臨時檢驗;逾期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者,將依法吊扣牌照,直至檢驗合格後始予發還。

第五分局強調,「守護機車安全」不能只靠宣導,更要透過實際執法降低道路風險。交通安全月雖有期間,但交通安全沒有假期,分局將持續結合監理、環保等機關,不定期執行聯合稽查,針對無照駕駛、違規改裝、噪音車及危險駕駛等違規行為加強取締,呼籲機車族「騎車毋通趕,停讓保平安」,從遵守交通規則、維持良好車況做起,共同打造安全、有序及寧靜的道路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