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b越南報酬調整引發抗議 台灣外送團體憂併購後治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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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小時前

波新聞─李至文/高雄
Grab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案進入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倒數階段,審查期限至10月27日。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近日引述越南當地報導及Grab官網公開資料指出,Grab越南今年7月調整報酬結構,部分情況下抽成扣款最高達50%,引發當地司機不滿並號召於9月12、13日發動抗議。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則質疑Grab在海外的平臺治理方式,與其在台灣強調「願意溝通」的說法是否存在落差,呼籲公平會審慎評估相關風險,並依法否准本案結合。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在臉書貼文中引述Grab越南官網資料指出,該公司公開的《違反行為準則處理方式》最後更新於2025年11月7日,分為越南文及英文版本,其中第14.2項文字內容並不完全相同。
依工會引用的資料,越南文版本列出的違規行為包括「提供錯誤資訊、集結而造成秩序混亂,致影響Grab信譽與形象」,並列出首次違規即可永久停止使用應用程式的處分。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認為,相關規範仍有必要進一步釐清,包括何謂「造成秩序混亂」、由何方認定,以及遭永久停權後是否具備充分、透明且有效的申訴與救濟程序。
聯盟發言人蘇柏豪表示,對沒有固定底薪、主要仰賴平台帳號接單的外送員而言,永久停權可能直接影響收入來源。如果集體行動與最嚴重的停權處分產生連結,就有必要檢視是否可能對外送員集體表達意見形成寒蟬效應。
他指出,報酬問題可以持續協商,但如果集體表達意見可能面臨停權風險,外送員是否還願意站出來表達訴求,便值得關注。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同時關注Grab在其他東南亞市場與外送員間的爭議。
工會指出,2023年12月,菲律賓外送員團體曾指控Grab Philippines對參與抗議新運價的外送員採取停權或終止合作措施,並就相關爭議向當地全國勞資關係委員會提出申訴。不過,Grab Philippines否認相關指控,因此目前並不足以據此認定Grab確有不當處分行為。
至於越南方面,工會引述當地報導指出,部分司機因報酬問題,號召於9月12、13日關閉應用程式、停止接單,並有當地報導指稱Grab相關規範限制司機參與抗議或鼓勵其他司機停止營運。
不過,工會所引述的「禁止參與抗議」說法,目前在Grab越南官網公開文本中尚無法找到完全相同的文字,相關規範的實際內容及適用情形仍有待進一步查證。
蘇柏豪表示,判斷平台是否真正願意溝通,不能只看企業公開宣示,更應觀察外送員及工會實際提出不同意見時,企業如何回應。
他指出,Grab自今年3月宣布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後,持續對外表示,未來將願意與外送夥伴及工會溝通;但依聯盟掌握情況,過去半年聯盟及具代表性的工會透過立法委員辦公室、公聽會及向公平會陳情等方式表達訴求,Grab並未主動接觸具代表性的外送員工會與聯盟。
Grab先前則公開表示,若交易獲准,將尊重外送夥伴選擇工作平台及同時使用多個平台的權利,並建立與台灣工會「結構化及定期」的溝通管道。
蘇柏豪認為,既然企業已提出相關承諾,公平會更應檢視承諾未來如何落實,以及是否具備具體的監督、查核與救濟機制。
他表示,一方面是Grab海外公開規範出現涉及「集結」的停權事由,另一方面則是在台灣強調願意與工會溝通,兩者之間是否存在平台治理落差,公平會有必要進一步釐清。
學者祝正華則指出,本案另一項重要問題,是企業提出的承諾在結合完成後能否有效執行與查核。
他表示,如果主管機關考慮透過附加負擔或條件方式處理本案,就必須進一步回答「誰負責查核」、「依據什麼標準查核」,以及「違反承諾後如何處理」等問題。
祝正華認為,若相關負擔欠缺明確的查核主體、標準與執行方式,即使寫入結合決定,實際約束效果仍可能有限。
他表示,企業結合一旦完成,市場結構發生重大變化後,要再回復原狀通常更加困難,因此不宜單純依賴附加負擔方式放行,而應在交易完成前充分評估相關風險。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表示,本案涉及的不只是市場占有率與價格競爭,也可能牽動外送員工作機會、報酬、停權機制、申訴制度及集體表達等權益。
聯盟認為,全國外送產業工會此次揭露及引述的海外資訊,顯示Grab在不同市場的平台治理方式值得公平會進一步調查,並與Grab在台灣提出的相關承諾一併檢視。
聯盟表示,已依法向公平會提出禁止本案結合的主張,認為公平會在作成最終決定前,應完整評估市場競爭、平台治理、外送員權益,以及企業承諾的具體性與可執行性。
蘇柏豪最後表示,結合審查是交易完成前的重要制度性把關機制,一旦市場結構因併購發生重大改變,事後矯正的成本與難度都可能提高,因此聯盟主張公平會應審慎評估相關風險,並作成禁止結合的決定。
圖:取自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