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地遭占14年未復原 李宇翔、卓冠廷轟李四川

媒角抵加News/陳志仁
18 小時前

媒角抵加/記者陳志仁報導)新北市林口區一筆私有土地遭鋪設地磚作為人行空間,14年仍未復原,新北市議員李宇翔今(11)日在議會總質詢揭露此案,隨後與議員卓冠廷共同受訪聲援,並要求市府依法院判決釐清責任,儘速提出處理方案;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承諾了解案情後回應。

圖/新北市議員李宇翔在議會總質詢揭露此案。(李宇翔臉書)

李宇翔今日在議會總質詢指出,案件發生於民國101年,新北市府以開闢溝渠、順平騎樓等理由,將林口舊街佳林段878號私有土地鋪設壓花地磚,形成類似人行道的空間;此外,當年地方說明會中,時任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面對地主反對,曾以「隨便你啦」等語回應並離開會場,溝通過程引發地主不滿。

圖/李宇翔陪同陳情人王小姐接受媒體訪問,回應關於林口舊街中正路遭李四川擔任副市長期間強佔的事情。(李宇翔臉書)

李宇翔表示,土地遭使用後,王姓地主原本在自有土地停車,卻陸續收到60多張罰單,之後與家人長期奔走行政救濟,案件於民國110年經法院判決,確認土地屬私人所有,且無供公眾通行事實;李宇翔質疑,既然法院已有判決,市府卻至今未完成復原,地主更在等待期間病逝,家屬仍持續要求市府處理。

卓冠廷認為,依大法官釋字第400號相關意旨,國家若因公共設施需要使用私人土地,應具備法律依據,並依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他質疑,若當年市府未取得土地所有權、地主同意或完成相關程序,就應釐清行政處置是否合法,以及是否涉及責任問題。

卓冠廷另提及,陳情人家屬在小琉球另有祖墳土地的爭議,涉及李四川胞弟李賜福遭控違法開墾一案,並經法院判決;卓冠廷直言,雖然兩案性質不同,但市府仍應完整了解陳情人家族長期反映的土地權益問題,避免民眾多年求助卻未獲明確回應。

李宇翔、卓冠廷呼籲侯友宜市府,不應因案件涉及前任的市府官員而有所顧忌,應主動調查土地使用、行政決策及後續處理過程,並依法院判決與地主家屬協調復原的時程;侯友宜在備詢時承諾,將詳細了解這起十多年前案件的完整脈絡,並在釐清狀況後,向議員及當事家屬提出圓滿解決的處置方式。

李四川競選辦公室回應,對於當年參與林口區公所與地方居民的協調會過程中,「李四川表示,若有意見不同、溝通不順暢的地方,會自我檢討,努力做得更好」;至於屏東小琉球相關土地事件,李四川態度始終一致,任何人有不法行為,一切依法究辦,沒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