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推動「家戶屋頂太陽光電加速計畫」 8場次說明會圓滿落幕】


記者賴榮偉/花蓮報導
為加速能源轉型、鼓勵民眾善用屋頂空間發展再生能源,花蓮縣政府持續推動「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自今年起深入縣內各地辦理說明會宣導,共舉辦八場次說明會,吸引近700人次參與,充分展現花蓮鄉親對淨零碳排與永續環境建設的高度關注。本年度的申請截止受理日期為115年10月31日,有意參與的鄉親及光電業者,務必把握收件期限。
今年度說明會針對家戶屋頂太陽光電加速計畫之補助標準與申請流程進行深度剖析;當面解答鄉親最關心的實務疑問,包含屋頂出租與自建的差異、發電應售予台電或留作自發自用、以及安裝容量與回收效益的計算等。針對花蓮常面臨颱風及強風等嚴峻氣候挑戰,現有法規要求與施作標準已提升至「17級最高防風級別」,並選用高強度耐腐蝕之專業材質,讓鄉親在響應綠能政策的同時,也能對自家屋頂的結構安全感到安心。
本次計畫獎勵對象為屋頂面積1,000平方公尺(約302.5坪)以下之私有建築物,並須依設備登記函所載內容及符合「台灣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技術規範」等相關規定。縣府依不同設置需求提供三種獎勵方案,由屋主或業者擇一申請:
方案一《新設完成》:新設並完成太陽光電設施者,每瓩獎勵3,000元,每案最高獎勵30萬元。
方案二《汰舊換新》:既有太陽光電設備完成全數汰舊換新者,每瓩獎勵3,000元,每案最高獎勵30萬元。
方案三《自發自用》:採自發自用並增設ATS自動電源切換開關者,每瓩獎勵2萬元,每案最高獎勵200萬元。
觀光處長余明勲表示,推動能源轉型不僅需要政策指引,關鍵更在於深耕社區與家戶的參與意願。縣府團隊透過巡迴宣導、實體說明會及健全的獎勵機制,提供專業諮詢服務,協助鄉親釐清評估指標與申辦流程,全面降低參與門檻,讓綠能發展普及於在地生活。
余明勲進一步表示,花蓮具備良好的日照優勢,活用屋頂空間不僅能提升能源自主性,更可有效提升既有空間的利用效益。本年度屋頂型太陽光電獎勵補助受理截止日期為115年10月31日,請有意參與的鄉親、屋主及光電業者把握時間,儘速提出申請,共同打造淨零宜居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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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節電網之光電專區」https://hl-saving.net/optoelectronic.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