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辦理宗教團體座談 中央地方攜手打造友善宗教環境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909 16:31:46)為協助宗教團體掌握最新宗教政策及法令,內政部與嘉義縣政府民政處共同辦理宗教團體座談會,內政部長劉世芳、宗教禮制司長林振祿、大陸委員會簡任秘書陳志仲、嘉義縣副縣長劉培東、縣府民政處長楊健人及嘉義縣宗教團體代表約200人與會,針對宗教政策及實務議題進行交流。
嘉義縣宗教文化底蘊深厚,各宗教團體長期深耕地方,除傳承信仰文化,也積極投入公益慈善、急難救助、關懷弱勢及地方服務,是政府推動政策及安定社會的重要合作夥伴。
本次座談聚焦友善寺廟補助、宗教土地及建物合法化、不動產借名登記、財務申報、兩岸宗教交流及防治宗教性別歧視等議題,協助宗教團體瞭解相關政策與法令。同時,透過面對面座談,蒐集宗教團體實務運作上所面臨的困難與需求,作為後續政策及輔導措施精進的參考。
劉世芳表示,寺廟及教會遇到的問題,不只是土地問題,也涉及稅務的問題,政府在符合法規的狀況下,都會盡量給予協助。此外,她說明,政府尊重人民的信仰自由,不會禁止兩岸宗教交流,但近來國人赴陸頻傳因宗教信仰原因失聯或被拘留案件,提醒民眾因兩岸法令制度不同,赴中前務必先至內政部「赴中國交流資訊公開專區」登錄相關資訊,以守護宗教團體交流安全,也感謝宗教團體在災害發生時投入救助與撫慰工作,成為穩定社會的重要力量。
劉培東表示,感謝宗教團體在災害發生時協助縣府救災,不僅出錢出力,並且長期作為社區交流及推廣在地文化的重要力量,協助縣府推動各項政策。他進一步提到,國土計畫法目前的進程,寺廟還是要逐步朝合法化方向努力,縣府將持續與中央攜手協助輔導有意願的宗教團體,完成土地與建築物的合法化。
另外,嘉義縣持續推動「友善寺廟補助計畫」,縣府鼓勵寺廟改善無障礙設施及使用環保設備,補助項目包括無障礙坡道、無障礙廁所及環保鞭炮機,在保存傳統宗教文化的同時,也兼顧寺廟無障礙友善、環境品質及公共安全。
目前嘉義縣計有231家宗教團體有不動產借名登記情形,其中48家已提出申請、36家已辦理完竣,尚有183家未申請。相關暫行條例申請期限已延長至117年6月9日。
縣府強調,宗教團體財務申報及資訊公開有助保障信眾權益、提升社會信任,將持續協助宗教團體熟悉相關申報及公告程序。透過此次座談建立中央、地方與宗教團體溝通平台,廣納第一線意見,共同精進宗教政策及輔導措施,打造友善、安全及永續的宗教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