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毋通趕!台南警五分局聚焦「兩大主軸」進駐成大醫院 快閃宣導防禦駕駛
CNMA新聞聯合網/
8 小時前
記者黃冠源/台南報導 每年9月為全國「交通安全月」,今年以「守護機車安全、延續停讓文化」為兩大宣導主軸,並以「騎車毋通趕,停讓保平安」為宣導標語。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配合政策,透過廣播專訪及醫院候診區面對面宣導等多元方式,將交通安全觀念帶進市民日常生活。
.jpeg)
第五分局於9月1日交通安全月首日即前往青春廣播電台接受專訪,並於9月8日前往勝利之聲廣播電台宣導,除介紹今年交通安全月兩大主軸外,也將高齡交通安全、行人路權、微型電動二輪車及臺南常見機車事故態樣等議題帶入節目,以生活化案例向聽眾說明正確用路觀念。
.jpeg)
除透過空中傳播,第五分局也前往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候診區,利用民眾等候看診時間進行宣導,將「候診時間」化為「交通安全充電時間」。員警針對機車族常見用路情境,說明兩段式左轉標誌、標線辨識、轉彎安全、路口路權及防禦駕駛觀念,提醒騎士即使具有優先通行路權,仍應預判其他用路人可能發生的錯誤行為,適時減速並預留反應空間。
.jpeg)
第五分局表示,機車缺乏車體保護,一旦碰撞,騎士受傷風險相對較高,而路口又同時存在直行、轉彎、行人等不同動線,更應提高警覺。尤其未保持安全距離為常見肇事因素之一,騎士應與前車保持足以隨時煞停的距離,並注意兩車並行安全間隔,切勿搶快鑽車縫。「有路權,不代表沒有危險」,防禦駕駛除了避免自己犯錯,也要為別人可能犯錯預留反應空間。
此外,前陣子南部連日陰雨,部分駕駛人白天行車容易忽略開啟頭燈。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汽車行駛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未依規定使用燈光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第五分局特別提醒,雨天開燈不只是讓自己看清楚,更重要的是「讓別人看得到你」。雨天車輛容易融入道路背景,開啟頭燈可提高辨識度,駕駛人也不宜完全依賴日行燈或自動頭燈,遇雨應主動確認燈光是否正確開啟;雨、霧時得使用霧燈,非遇雨、霧時則不得使用。
第五分局呼籲,交通安全月的目的,是將「知道規則」轉化為每天的用路習慣。路口慢一點、距離多一點、轉彎多確認一次,陰雨天多一個開燈的動作,看似簡單,卻可能避免一場事故。也呼籲市民共同響應「騎車毋通趕,停讓保平安」,彼此多一分禮讓與警覺,平安抵達才是最重要的目的。
.jpeg)
第五分局於9月1日交通安全月首日即前往青春廣播電台接受專訪,並於9月8日前往勝利之聲廣播電台宣導,除介紹今年交通安全月兩大主軸外,也將高齡交通安全、行人路權、微型電動二輪車及臺南常見機車事故態樣等議題帶入節目,以生活化案例向聽眾說明正確用路觀念。
.jpeg)
除透過空中傳播,第五分局也前往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候診區,利用民眾等候看診時間進行宣導,將「候診時間」化為「交通安全充電時間」。員警針對機車族常見用路情境,說明兩段式左轉標誌、標線辨識、轉彎安全、路口路權及防禦駕駛觀念,提醒騎士即使具有優先通行路權,仍應預判其他用路人可能發生的錯誤行為,適時減速並預留反應空間。
.jpeg)
第五分局表示,機車缺乏車體保護,一旦碰撞,騎士受傷風險相對較高,而路口又同時存在直行、轉彎、行人等不同動線,更應提高警覺。尤其未保持安全距離為常見肇事因素之一,騎士應與前車保持足以隨時煞停的距離,並注意兩車並行安全間隔,切勿搶快鑽車縫。「有路權,不代表沒有危險」,防禦駕駛除了避免自己犯錯,也要為別人可能犯錯預留反應空間。
此外,前陣子南部連日陰雨,部分駕駛人白天行車容易忽略開啟頭燈。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汽車行駛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未依規定使用燈光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第五分局特別提醒,雨天開燈不只是讓自己看清楚,更重要的是「讓別人看得到你」。雨天車輛容易融入道路背景,開啟頭燈可提高辨識度,駕駛人也不宜完全依賴日行燈或自動頭燈,遇雨應主動確認燈光是否正確開啟;雨、霧時得使用霧燈,非遇雨、霧時則不得使用。
第五分局呼籲,交通安全月的目的,是將「知道規則」轉化為每天的用路習慣。路口慢一點、距離多一點、轉彎多確認一次,陰雨天多一個開燈的動作,看似簡單,卻可能避免一場事故。也呼籲市民共同響應「騎車毋通趕,停讓保平安」,彼此多一分禮讓與警覺,平安抵達才是最重要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