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代母出征」,繼承貪污? —台灣政風敗壞的癥結

銳傳媒/洪三雄
1 天前

【專欄】「代母出征」,繼承貪污? —台灣政風敗壞的癥結

 

文/洪三雄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京華城」貪污弊案,台北地方法院於2026年3月21日以《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及洗錢罪,合併判刑15年6個月,賄款5250萬元沒收。刑度之重,僅次於同案被告柯文哲的17年。

[caption align="alignnone"] 柯文哲上銬押解下囚車                                                                             應曉薇上銬上囚車(她故意用文件遮住手銬)[/caption]

5月8日她的女兒應佳妤在新書發表會上,正式宣佈「決定投入政壇」,並已於9月3日以「無黨籍身份」登記參選台北市議員。她當然有自由參政的權利,但是一旦披上「代母出征」的旗幟時,可就茲事體大。
她的母親應曉薇假藉公權力,涉貪被判刑,她理應感到羞恥並向選民賠不是。但她非但沒有代母謝罪,反而高談「應曉薇在看守所受盡折磨」,為其母應曉薇的貪婪辯護,以「訴諸憐憫」、「博取支持」。
應曉薇沒有認罪悔悟,反而是她的女兒要「代母出征」,此舉無異是母女二人對15年6個月罪刑「不知廉恥」,毫無愧色地要延續母、女「戴罪服務」之路。

一、 服務選民vs.貪污利己

[caption align="alignnone"] 應曉薇因「京華城」案被約談時,面對媒體大言不慚說:「身正不怕影子斜」,結果鋃鐺入獄![/caption]

對於應曉薇服務過的選民來說,她是萬華、中正區的「有力人士」。在這種人設邏輯下,假如「母親收賄被判刑」被誤認為「個人司法運氣不好」,甚或誣指為「政治迫害」,當然就會謬誤推論女兒接棒是為了確保「服務不中斷」。
而且,如果地區選民偏執、誤認為「只要會做事,貪污沒關係」,就會是法治觀念崩壞的開始。這種「道德脫鉤」的現象,正是外界批評政風敗壞的核心。
然而,萬華、中正區的選民對公職人員「誠信、廉潔」的要求,真的會那麼低下嗎?
也許,選民們可以這麼反面思考:
2022年台北市議員選舉時,應曉薇得了19,440票。京華城案她貪污了5,250萬元,對一般小民而言是天文數字,平均每一張選票幫她污得2,700元。好處她全部拿去了,請問投票給她的人,分到錢了沒?對選民而言,這絕對不公平!
因此,在法治社會裡,我們要的不只是「服務換選票」,更要明辨「道德瑕疵」,厭惡「貪汙枉法」、「法治崩壞」。

二、 「血緣世襲」對民主轉型的阻礙

在健康的民主社會,公務職位應是「能者居之」、「賢者為之」,而非「血緣繼承」或「家族包辦」。
應佳妤自稱「資深新人」,本質上是將政治資本當作私產移轉。當選民接受「母親出事了,換女兒上」這種邏輯,應佳妤大打悲情牌,就意味著地方政治已不幸復古為「母終女及」的「封建化」。而且,在「血緣世襲」、「家族包辦」庇護下,應佳妤豈非成為「貪腐利益的既得利益者」?
這種模式,勢將排擠掉沒有背景但有理想、有操守的該選區年輕人,導致政治生態僵化、惡化。當選民不再期待新面孔,而是習慣在老家族甚至犯罪集團中挑選、輪迴,民主的良窳競爭功能就會隨之名存實亡,無異選民自取其辱。

[caption align="alignnone"] 湊足了3,000萬保釋金,應佳妤說:「我媽(應曉薇)沒有施壓官員!」[/caption]

三、 「代母出征」是對社會價值觀的挑戰

如何破除「代母出征」的迷思與毒害?明智的萬華、中正區選民應該相當清楚:
1. 破除「犯罪所得」與「家族利益」的連結
應曉薇判決中提到的5,250萬元賄款,是否曾用於維持服務處運作?或栽培應佳妤當接班人?值得探討。
如果應佳妤自始就是母親的接班人,那麼她是否也享受了應曉薇貪得的不正當利益?透過這種連結,不難得出結論,「代母出征」並非「感人的傳承」或「悲情的拜票」,而是「犯罪利益的輸送與延續」。
2. 鼓勵新人「公平競爭」、去除「家族壟斷」
為什麼政治資源可以世襲?難道犯罪入獄後,權力還能像遺產一樣過戶給子女?子女可以毫無愧色地「繼承」?顧炎武所謂「棄禮義、捐廉恥」者,此之謂耶?
吾人當知,「代母出征」事實上就是一種「政治豪奪壟斷」的偽裝。支持應佳妤就是支持「特權」與「封建制度」的標籤化。劣幣逐良幣的環境一旦不幸形成,一般沒有家族背景的優秀人才,就會憑添許多參政的艱辛和阻礙。
3. 杜絕「地方服務」與「貪腐結構」掛鉤
若有人主張「應曉薇服務很好」時,大家不要忘記:
(1) 這些服務是用選票換來的權力。而這項選民賦予的權力,卻被用來與財團(京華城)進行不法金錢交易。結果應曉薇得利、全家享福,被應家利用過的「憨老百姓」只有流口水的份。
(2) 服務是議員的本分和責任,貪污則是對全體市民的背叛和侮辱。吾人萬萬不能因為小恩小惠(服務),就漠視或原諒大是大非(受賄)。否則,養疵貽患勢將禍殃社會、斲害民主!

四、 結論

應佳婷「代罪母出征」的現象,與其說是「民風敗壞」,不如說是一種欺罔選民的陰招,甚至在催生「道德麻木」或「法治淪喪」。
當一個社會對貪腐判決的反應不是憤怒,而是「可惜」或「找女兒補上」,代表政治已淪為一種「不倫行業」。選民則將自取其辱而被定位成「領受服務」、「支持貪污」的客戶,而非「監督政治」、「除惡揚善」的好公民。
應佳妤的「代母出征」正是一面鏡子,映照出中正、萬華區乃至台灣社會,在「情感連結」與「是非正義」之間如何取捨?如果這種「母貪女繼」的選舉邏輯持續成為主流,台灣的民主將難以擺脫「家族政治」與「金權遊戲」的長期壟斷。
試問,在民主政治的正常發展路途上,豈可縱容荒唐的「代母出征」製造善惡不分、社會價值觀的墮落?

[caption align="alignnone"] 應佳妤說:228烈士是流氓                                                                                                  應佳妤宣佈「代母出征」[/ca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