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指潘孟安受財團供養 王鴻薇挨告判賠30萬

上報/上報快訊/林士芬
4 小時前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前年12月爆料,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於擔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輔選期間,免費入住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名下價的5千萬豪宅,疑似接受財團供養,並大酸「金屋藏潘」,遭潘孟安提告。法院一、二審均判王須賠償50萬元慰撫金,並移除相關貼文。案經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天(1日)改判王賠30萬元,貼文也改判不必移除,全案可上訴。

 

高院更一審判王鴻薇賠30萬 貼文免移除

 

回顧案情,王鴻薇於2023年12月4日總統大選期間,開記者會指控當時擔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的潘孟安,免費住在財團提供的北市5千萬豪宅「力麒御品」,並稱屋主為近年在屏東拓展版圖的光電業者「力能能源」董事長楊宗,質疑潘孟安疑似接受財團供養,更以「金屋藏潘」一詞嘲諷,同時在臉書發布相關影片及貼文。

 

事後,潘孟安澄清,他當時受民進黨徵召,北上擔任賴清德競選總部總幹事,於是請助理尋得租屋處並與房東簽約,租約為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每月租金6萬8千元;但王鴻薇明知他租屋地段的租金行情,仍開記者會不實指控他受財團供養,已侵害其名譽,因此決定提告。

 

案經法院審理,一、二審認定王鴻薇未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潘孟安對屏東縣府與光電廠商參與產業仍有干預及影響力,就指摘潘長期入住力能能源董事長名下房屋,並發表「受財團供養」等言論,已侵害潘孟安名譽權,因此判王鴻薇敗訴,須賠償潘孟安50萬元慰撫金,並移除網路上與本案相關貼文。


王鴻薇不服判決結果提起上訴,最高法院將案件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天改判王鴻薇須賠償潘孟安30萬元,至於相關臉書貼文則改判無須移除,全案仍可上訴。(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