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呼籲選舉廣告旗幟布條應依法申請設置 避免違規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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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時前

波新聞-戴貴立/屏東

    為因應今年舉辦之各項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活動的展開,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已擬定選舉廣告物之申請及設置期程,不分選舉公職人員類別,均自今(31)日完成參選登記後開始受理廣告物設置申請,核准設置期間為115年8月31日起至115年12月2日止(含11月28日投票後五天之拆除時間)。

    選舉廣告物申請辦理方式請至「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官網」線上申請,並於核准後透過申辦平台進行線上刷卡繳費,可避免舟車勞頓、節省紙張及減少碳排放,以達到節能減碳之效果。另外,亦可以公文檢附廣告物設置申請表、切結書及廣告物樣稿(彩色版),郵寄申請資料或至環境保護局臨櫃辦理。

    環保局表示,依屏東縣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規定,如審核時發現廣告物內容有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或不實之文字圖樣,則予以駁回申請。對於未經核准之違規廣告物,將請各鄉鎮市公所加強取締及拆除,以避免造成民眾誤解環保機關及各鄉鎮市公所迴避選舉廣告物之取締及拆除工作。

    環保局呼籲,有意設置選舉廣告旗幟或布條者,請依規定申請設置,其中塑膠板與珍珠板、紙板等板類型態廣告物因四邊角度銳利,易刮傷行人及機車騎士,且版面易因風吹破掉落,不易分解、阻滯水流造成水道髒亂影響環境衛生,板類廣告物也不在法令核准項目內,否則遇有違反情事將依法取締及拆除。另公告之禁掛區域及依規定不得設置懸掛布條不得橫跨車道及人行道上方、不得包覆騎樓柱、十字路口及交通號誌周邊二十公尺內不得設置等相關規定,請各有意參選公職者能為民表率,勿違反規定,避免受罰。 

線上申請路徑:「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便民服務→民眾申辦項目→屏東縣政府便民服務整合申辦平台(網址:https://onestop.pthg.gov.tw)→廣告物設置個人或團體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