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燈不起步 45歲男拒檢涉衝撞警自撞電線桿被逮
匯流新聞網/謝 東明
12 小時前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員警,今(30)日上午9時20分許,在轄內永豐路202巷口巡邏時,發現45李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綠燈亮了卻遲遲未起步,尾隨李男汽車觀察後,上前攔查。土城警分局表示,李嫌一度假意配合停車受檢,突然拒檢逃逸,過程中有蛇行、闖紅燈、逆向等多項交通違規情形,甚至有駕車衝撞員警的企圖,最後不慎自撞電線桿,員警破窗並使用辣椒水,將他控制後逮捕。
警方表示,李嫌雖企圖衝撞員警,但所幸巡邏警員未受傷,同時通報線上警網攔截圍捕。他開車逃逸到土城區大安路時,卻不慎自撞電線桿,尾隨在後的員警,上前喝令下車,但他仍不願配合,員警立即破窗並使用辣椒水控制行動;後續車輛開始冒煙起火,員警協同現場民眾,成功將李嫌拖離車內,並通知消防及救護人員到場處理。
土城警分局表示,當時李嫌意識清楚,頭部及手部有輕微擦挫傷,沒有生命危險,由員警管束並送往醫院診治,實施毒品快篩後,為陽性反應。全案依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罪嫌送辦。至於交通違規部分,則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5條、第42條、第43條、第45條、第48條及第53條等,共計31項違規項目舉發開罰,最重可處罰鍰額度達24萬8000元。
土城警分局呼籲,民眾應理性配合警方執勤,切勿心存僥倖,而有妨害公務的情形。如有違法的情形,一定會依法從嚴究辦。
照片來源: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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