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針對外國電網設備宣布緊急狀態 120天內訂執行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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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分鐘前

記者劉芳岑/綜合外電

美國總統川普26日簽署第14420號行政命令,針對外國供應的大型電力系統設備可能構成的國家安全威脅,宣布進入國家緊急狀態,並授權能源部限制高風險設備的採購、進口、轉讓及安裝。

這項命令並不是宣告美國電網因供電不足或系統故障而進入緊急運轉狀態,而是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及《國家緊急狀態法》,處理外國設備可能帶來的網路安全、遠端操控及供應鏈中斷風險。

白宮表示,部分外國製電力設備可能含有未充分揭露的軟體、韌體、遠端存取功能或數位後門,使外國政府或受其控制的組織有機會未經授權進入系統,進而干擾、關閉或破壞關鍵電力設施。若國際貿易或物流突然中斷,過度依賴境外供應商也可能造成零件短缺,影響電網維修與正常運作。

▲美國總統川普簽署行政命令,限制可能構成資安或營運風險的外國大型電網設備,並要求能源部在120天內制定執行規則。(圖/外電編輯室製作)

不過,行政命令並非全面禁止所有外國製造的電網設備。限制措施必須同時符合特定條件,包括設備、關鍵零組件、軟體或維護服務與受管制的外國實體有關,且美國能源部長認定相關交易可能造成破壞、未授權存取、惡意遠端操作、供應中斷或其他不可接受的國安風險。

受管制的「大型電力系統」涵蓋額定電壓69千伏以上的輸電網路,以及維持電力系統可靠運作所需的發電與控制設施,但不包括地方配電設施。換言之,行政命令主要針對大型發電廠、跨區輸電線路、變電站及重要控制中心,而不是一般家庭或社區使用的末端配電設備。

命令列出的設備包括變電站變壓器、電網連接型逆變器、電池儲能系統、支援關鍵基礎設施的不斷電系統、大型與備用發電機、高壓斷路器、發電渦輪機、保護電驛、計量設備及工業控制系統。相關設備所使用的軟體、韌體、遠端維護機制與更新服務,也可能納入審查。

對於行政命令發布前已經採購或安裝的外國設備,能源部可依風險程度要求業者進行盤點、隔離、監控、強化防護、停止連線、替換或拆除。不過,政府在要求設備斷線或汰換前,必須考量供電可靠度、安全性、替代設備是否充足及重要服務能否持續,必要時可採取分階段執行方式。

行政命令要求能源部在120天內,與國安及相關部門制定必要的執行規則,內容可能包括受管制國家與企業的認定標準、須加強審查的設備種類、許可程序及合格供應商名單。能源部也須在180天內提出聯邦採購規範修正建議,讓政府採購能源基礎設施時,優先考慮國家安全與美國製造設備。

川普第一任期曾於2020年發布性質相近的第13920號行政命令,限制部分來自外國對手的高風險大型電力設備。拜登2021年就任後將該命令暫停90天,能源部也撤銷當時針對部分關鍵國防設施的禁令,以重新檢討電力供應鏈安全政策。此次新命令在設備種類、軟體與遠端服務方面涵蓋更廣。

雖然最新行政命令未直接點名中國,但路透社先前曾報導,美國專家拆解部分中國製太陽能逆變器時,發現產品文件未列出的通訊裝置,加深外界對遠端存取及設備透明度的疑慮。不過,這類發現並不代表所有中國或外國製設備都存在後門,實際限制範圍仍須由能源部依個案與後續規則判定。

美國電力業者表示,願意配合政府強化電網安全,但設備與軟體的原產地如何認定、哪些企業會被列為受管制實體,以及現有設備的替換成本與時程,都需要更清楚的規範。特別是大型變壓器等設備交貨期較長,若政策執行過快,也可能影響電網建設進度及供電成本。

隨著AI資料中心、先進製造、國防生產及產業回流推升用電需求,美國對穩定電力與大型設備的依賴程度持續增加。後續政策能否在降低資安風險、確保設備供應與控制電力成本之間取得平衡,將是能源業者、科技企業及製造業共同關注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