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棒球場案林智堅不起訴 竹市府要提再議:續追4億求償
上報/上報快訊/王晨芝
16 小時前
新竹棒球場案偵查結果出爐,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被控偽造文書、圖利等罪,最終獲檢方不起訴。不過,新竹市政府今天(29日)表態,雖尊重檢方職權與司法程序,但對部分事實認定及法律評價仍有疑義,將依法提出再議,並強調「不起訴不等於工程合格」,目前已向巨佳營造提起民事訴訟,求償逾4億元。
新竹市政府強調,檢方不起訴僅代表部分案件未達刑事起訴門檻,不能解讀為棒球場工程合格;處分書也記載施工、履約及管理缺失,相關人員並因紀錄不實坦承犯行獲緩起訴。此外,監察院今年7月糾正指出,球場未完成驗收即啟用,統包商設計、施工未達契約效能標準,且有安全疑慮,專案管理、監造及採購程序也存在多項缺失。
新竹市政府表示為釐清真相、維護公共工程品質及市民權益,將持續依法究責,第一、不起訴不等於施工合格,處分書已記載多項施工瑕疵及違約。市府表示,刑事不起訴與工程是否符合契約、設計圖說及品質標準屬不同層次。檢方處分書已記載植床摻土、混凝土塊未裂解至15公分以下,以及地下留有臨時鋼筋混凝土施工平台等與設計不符情形,並認定屬「違反雙方契約」及「工程技術面」問題,應循民事途徑處理。
新竹市政府強調,不起訴不代表工程合格,也不免除廠商履約及損害賠償責任。市府目前已就工程缺失、改善修復及無法正常營運等損害,向巨佳營造提起逾4億元民事求償,將持續依法捍衛市民權益。
第二、相關人員坦承紀錄不實,竹市府將檢視採購法責任。營造廠商及專管監造人員坦承涉及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並獲檢方緩起訴。處分書指出,廠商人員為掩飾進度落後,將尚未施作工項登載於施工日誌;監造人員也有不實填載監造日報及補簽施工抽查紀錄等情形。市府表示,施工及監造紀錄攸關工程品質、進度及驗收,若有不實將影響工程管理。市府將依處分書確認事實,檢視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規定,並整理相關事證提供上級檢察署審認。
三、球場安全不能只看比例,施工缺失都應嚴肅面對。市府表示,檢方認定未確實裂解的B5類營建廢棄物占拆除數量約0.753%,未達刑事犯罪要件,但球場植床及1.2公尺回填級配本應符合設計規範,不應摻有拆除結構物,不能僅以比例高低判斷工程品質。
新竹市政府指出,球場地下另有約500平方公尺鋼筋混凝土施工平台未拆除,相關設施是否影響排水及地下停車場結構安全,仍須依專業標準檢視。市府已依第三方鑑定結果陸續移除不符需求材料,並改善排水及結構安全問題。
四、行政工程缺失有調查依據,市府持續民事求償。市府表示,檢方處分書引用審計單位調查結果,指前市府辦理球場工程有重大行政疏失,包括專管與監造併案委託導致角色混淆、未落實監管,以及未完成驗收即先行啟用等。今年7月監察院也指出,球場未驗收即啟用,設計施工未達契約效能標準,專案管理、監造及採購程序均有缺失。
最後,新竹市政府強調刑事不起訴不代表行政、履約及民事責任不存在,相關客觀調查及鑑定結果不會因此消失。市府已依結構技師公會鑑定結果啟動改善工程,並向廠商提起逾4億元的改善與修復費用,將持續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