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增部分臺灣文旦柚包裝場及果園註冊 農業部籲建一致檢疫規範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826 18:37:33)中國大陸新增部分臺灣文旦柚包裝場及果園註冊 農業部呼籲透過兩岸平臺溝通、建立一致檢疫規範
關於今(26)日中國大陸海關總署新增我國文旦柚包裝場及果園註冊,農業部回應如下:
農業部表示,目前「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平臺尚未接獲中方通知新增臺灣文旦柚包裝場及供果園,鑒於國際貿易須經雙方中央政府進行諮商談判,動植物防疫檢疫更涉及公權力執行,呼籲中方在兩岸檢驗檢疫合作平臺下,基於國際規範與科學原則與我方進行溝通諮商,俾供臺灣業者有規範可循,亦能確保農民權益。
農業部表示,臺灣文旦柚產區並非局限於花蓮縣,包括臺南市、苗栗縣、新北市等縣市皆有生產,但中方僅公告我國花蓮縣產區文旦柚供果園174處及包裝場33家可輸中,且過程非透過雙方中央政府談判,其核准依循之檢疫規範未見說明,對於相關農產品輸入防檢疫條件也未訂定明確標準,在不明確的檢疫規範下,農民將承受更高的風險。
農業部說明,中國大陸自111年起以介殼蟲及農藥殘留超標為由,不符合國際規範片面暫停我國柑橘類水果進口,我方持續透過「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平臺,要求與中方進行科學與技術性對話,爭取恢復貿易,惟始終未獲正面回應。後續中方於113年9月2日透過前揭平臺通知恢復我國部分地區文旦柚輸入,惟未提供完整檢疫規範;為協助我業者出口,農業部防檢署爰依過去做法受理業者輸出申請,並採加倍取樣,以協助文旦柚銷中。
農業部強調,國際農業貿易仍應採科學理性態度,並呼籲中方依據國際貿易規範,在兩岸檢驗檢疫合作平臺下與我方諮商,儘速開放我國全部產區文旦柚;另針對仍遭中國大陸暫停進口的我國其他農漁產品,與我方進行技術對話,以儘早恢復貿易。
為穩定文旦柚產業發展及果農收益,農業部全面推動內外銷、多元加工及調整產業結構等具體措施,除提供海外拓銷獎勵補、導入產銷履歷溯源管理與升級冷鏈貯運技術,並積極開發日本、新加坡、加拿大及香港等新興市場,有效降低對單一市場的依賴外。此外,也開拓實體量販通路及電商與企業預購平台,提升購買便利性。另推廣早收栽培技術,以延長銷售期,並輔導業者開發精油、果汁及糕點等高附加價值產品,從源頭優化產銷平衡,加速文旦柚產業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