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載具採購條例協商 顧部長籲考量軍事採購需求

軍聞社/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
13 小時前
(軍聞社記者王進福臺北26日電)立法院今日舉行朝野黨團協商,研商「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等案,國防部長顧立雄表示,國民黨黨團版對無人載具的定義涵蓋空中、水面、水下及地面等各類載具,若以每年新臺幣400億元支應所有軍用無人載具及產業發展等項目,經費將不足並面臨執行困難,盼各黨團審慎考量相關條文。  顧部長指出,目前立法院共有十餘個無人載具條例版本,若以國民黨黨團版本進行修正,盼各黨團特別考量第2條、第15條及第16條。其中,國民黨黨團版第2條規定經濟部為主管機關,國防部建議修正為「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涉及國防軍用採購事項為國防部」,使國防軍用採購權責更加明確。  顧部長表示,國民黨黨團版所定義的無人載具,涵蓋空中、水面、水下及地面等各式載具,任務範圍包括偵蒐、目獲、攻擊、後勤、運輸、通信中繼、電子作戰、誘餌、掃雷及布雷等;行政院已通過的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國軍無人載具相關預算已編列311億元,包括美購MQ-9B無人機、國造銳鳶二型及垂直起降無人機等,且尚未計入濱海偵蒐型、濱海打擊型及小型自殺無人艇,因此,若依該版本的廣泛定義,每年編列400億元將不足以支應相關需求。  顧部長說明,國民黨黨團版規劃中央政府每年編列400億元,連續編列6年,總額為2400億元,除支應軍用無人載具採購、產製、維修、工程及訓練外,也包括軍民共用測試場域設置及維運、產業聚落發展與中小型企業特別補助等;相較之下,行政院提出的2100億元經費,聚焦濱海偵蒐型、濱海打擊型及小型自殺無人艇等3類無人載具,採購範圍明確,盼各黨團考量國軍實際需求。  立法院長韓國瑜於協商結論表示,各黨團尚未就「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等案達成共識,將於明(27)日院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