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標的 引導保險資金挹注臺灣建設
CNMA新聞聯合網/
10 小時前
記者李宥漮/綜合報導
為引導保險業長期資金投入國內公共建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持續與國家發展委員會、財政部及相關主管機關合作,透過政策協調及法規調整,擴大保險業可投資公共建設範圍,促進民間資金投入臺灣建設及產業發展。

金管會表示,近兩年各主管機關陸續針對具公共利益及政策效益的新興投資標的進行認定,包括遊艇碼頭等港灣交通設施、AI算力中心、綠色低碳資料中心、智慧倉儲、物流中心、表後儲能及節能服務產業(ESCO)等;海底電纜相關電信公用事業設施也納入政策討論範疇,使公共建設投資逐步從傳統交通領域延伸至數位、能源、通訊及智慧物流。
為進一步增加保險資金投入空間,金管會已於114年10月修正相關管理辦法,將保險業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的資金總額上限,由可運用資金的10%提高至15%。
金管會指出,未來將持續與國發會、財政部及各主管機關合作,盤點具公共利益及政策效益的投資標的,並滾動檢討保險業資金運用制度。在兼顧保戶權益與金融穩定前提下,提供更多元的長期投資管道,發揮保險資金長期、穩定特性,為臺灣公共建設及產業發展挹注資金動能。
為引導保險業長期資金投入國內公共建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持續與國家發展委員會、財政部及相關主管機關合作,透過政策協調及法規調整,擴大保險業可投資公共建設範圍,促進民間資金投入臺灣建設及產業發展。

金管會表示,近兩年各主管機關陸續針對具公共利益及政策效益的新興投資標的進行認定,包括遊艇碼頭等港灣交通設施、AI算力中心、綠色低碳資料中心、智慧倉儲、物流中心、表後儲能及節能服務產業(ESCO)等;海底電纜相關電信公用事業設施也納入政策討論範疇,使公共建設投資逐步從傳統交通領域延伸至數位、能源、通訊及智慧物流。
為進一步增加保險資金投入空間,金管會已於114年10月修正相關管理辦法,將保險業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的資金總額上限,由可運用資金的10%提高至15%。
金管會指出,未來將持續與國發會、財政部及各主管機關合作,盤點具公共利益及政策效益的投資標的,並滾動檢討保險業資金運用制度。在兼顧保戶權益與金融穩定前提下,提供更多元的長期投資管道,發揮保險資金長期、穩定特性,為臺灣公共建設及產業發展挹注資金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