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保護費又涉逃稅2656萬 麥寮鄉代主席韓青山遭求刑20年喊冤

【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雲林報導】雲林縣麥寮鄉民代表會主席韓青山遭雲林地檢署指控,涉嫌以服務處為據點組織暴力犯罪集團,向土尾業者索取俗稱「照水費」、「洗路費」的保護費,並涉及恐嚇、強制及逃漏稅等案件。雲林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今對韓青山及其他25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韓青山被檢方認定為犯罪組織首謀,具體求處有期徒刑20年;另張姓、黃姓2名被告則各罪合併求刑15年,其餘被告也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表示,本案由檢察官莊珂惠、黃薇潔指揮內政部刑事警察局中部犯罪打擊中心、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以及南投、台中警方和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等單位共同偵辦,從農地遭回填廢棄物案件一路追查,進而發現部分土尾業者疑遭暴力及恐嚇手段控制。
依檢方起訴內容,韓青山自2022年間起,疑以位於麥寮鄉的服務處作為據點,招募張姓、黃姓男子擔任幹部,再找來多名成員,形成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的結構性犯罪組織。
檢方指控,該集團以整合麥寮、橋頭地區土尾業者為名,要求業者若要在當地進行土方回填,必須事先將回填地點及收料時間告知集團成員,否則就可能遭到阻撓。之後再由集團成員前往現場「照水」,並向業者收取每週約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費用。
檢方認為,相關費用實際上是以「照水費」或「洗路費」名義收取的保護費。若業者拒絕付款,集團成員就涉嫌採取圍場、攔車、抽走怪手鑰匙等方式阻止工程進行,使業者因害怕遭到進一步報復而屈從。
雲林地檢署2024年搜索代表會等15處所,查扣多樣非法物品。(照片/記者 陳雅琪 翻攝)起訴書指出,2022年至2023年間,遭涉及的業者至少有8家,不法所得合計約112萬7000元。
除了涉嫌強索保護費,檢方也指控,2023年3月間,張姓被告與一名土尾業者林姓司機發生行車糾紛後,竟糾集10多人聚集,並持磚塊砸毀林姓司機的曳引車,造成公共交通往來安全受到危害。
檢方進一步指出,韓青山疑為替友人出面,向麥寮、橋頭一帶土尾業者放話,要求林姓司機出面道歉,否則與其合作的砂石車將不得進入當地作業。林男後來在友人陪同下前往韓青山服務處道歉,卻仍遭多人毆打,直到韓青山出面制止才停止。
此外,韓青山另被控因不滿一名國中棒球選手遭高雄某高職教練挖角,曾致電對方表達不滿,並涉嫌恐嚇「我看一次打一次」,使對方心生畏懼。警方後續搜索張姓被告住處時,也查獲60顆具殺傷力的制式子彈,另依相關槍砲罪嫌追究刑責。
經檢警追查後,案件也延伸至公司營業及稅務部分。檢方指控,韓青山擔任負責人的奇○達企業有限公司,涉嫌透過取得不實發票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起訴書指出,相關公司自20018年及2022年至2024年間,陸續取得8家營業人的不實發票共137張,藉此申報扣抵營業稅。檢方認定,相關行為涉嫌逃漏營業稅約732萬3520元,另涉及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約2656萬6227元。
本案除韓青山外,檢方共起訴26人,其中張姓、黃姓2人被控涉及指揮犯罪組織、在公共場所聚集施強暴脅迫、強制及恐嚇取財等罪;其他部分被告則依參與犯罪組織、強制、恐嚇取財,以及逃漏稅、製作不實會計憑證等罪嫌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認為,韓青山身為地方民意代表,原應以身作則並維護地方秩序,卻涉嫌組織暴力集團並利用土尾業者不敢報案的心理索取保護費,行為已嚴重影響地方安寧及法治秩序,因此建請法院就韓青山所涉各罪合併從重量刑,具體求處有期徒刑20年。
至於張姓、黃姓2名核心成員,檢方則分別建請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5年,其餘涉案人員也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雲林地檢署表示,本案除暴力犯罪外,也涉及不法逃漏稅行為,分別侵害社會治安及租稅公平。檢方強調,未來仍將持續針對暴力及經濟犯罪組織採取追查及瓦解策略,並呼籲民眾若遭遇暴力、恐嚇或其他不法行為,應勇於向司法機關檢舉。
面對遭檢方起訴並求刑20年,韓青山則喊冤,表示自己長期在地方服務,平時所做的事情地方鄉親都清楚,對於檢方指控內容,他認為並非事實,將在後續司法程序中全力答辯,捍衛自身清白。
全案目前已由檢方提起公訴,後續將由法院審理,韓青山等人是否構成犯罪及最終刑度,仍待法院判決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