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第4期市政公報出刊 高虹安:精進法制與組織效能 提升公共服務品質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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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814 14:50:31)能、完善環境保護法制、強化衛生醫療人力配置以及優化特殊教育教學制度,共計公布8項法規之修正。市長高虹安強調,透過持續檢視與修訂地方規範,不僅能因應組織發展及業務實際需求,更能完善城市治理制度、提升行政效能,持續提供市民更優質的公共服務。

高虹安市長表示,環境保護相關法規方面,修正「新竹市環境教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完善法源依據,並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及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相關要求。另修正「新竹市廢水及污水排放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針對推動委員會相關用語進行調整,避免與既有法規產生混淆,維持法規體系明確一致。在環境保護局組織規程部分,修正「新竹市政府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組織規程」,以配合《公害糾紛處理法》規定,使地方規範與中央法令一致,並持續落實性別平等政策。另修正「新竹市環境保護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以配合地方機關職稱及職務列等調整規劃,同時因應業務成長及機關員額配置彈性,在總員額數不變下,將部分技佐及辦事員職缺調整為技士及科員,強化機關核心業務人力配置。

高虹安市長指出,衛生醫療及教育方面,修正「新竹市衛生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配合相關職務員額配置規定修正,在既有員額總數內適度提升薦任職務比率,強化核心業務人力配置;並配合「各機關師級醫事職務級別員額配置準則」之修正,修正「新竹市各區衛生所編制表」,調整各級別醫事職務員額配置比例。此外,因應特殊教育師生比逐年降低,修正「新竹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教師每週教學節數編排及專責單位設置辦法」,減輕現場教師授課負擔,並刪除超鐘點費用支領的最低授課節數限制,提供更具彈性的特殊教育教學安排。

高虹安市長說明,地政業務方面,修正「新竹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6條,配合市府組織調整及養護工程處成立,修正相關機關名稱,確保法規內容與現行組織架構一致。

高虹安市長指出,本期公報除刊載前述8項攸關城市治理與公共服務的法規修正外,亦收錄相關法規命令及行政規範等內容,涵蓋機關組織、人事配置、環境保護、衛生醫療及特殊教育等面向。市民朋友若欲了解詳細法規修正條文與完整公告內容,可至新竹市政府官網「市府公開資料/市政紀錄/市政公報」專區線上查閱,共同掌握竹市最新施政與法規動態。

新竹市政府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