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揭趙建銘「帶玻尿酸回家打」恐違法 衛福部、台南衛生局要查了

上報/上報快訊/徐瑋璐
11 小時前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今天(13日)爆出與趙建銘離婚,並在趙建銘經營的診所Google評論區公開提到趙建銘曾將玻尿酸、類固醇帶回家施打,引發外界關注是否違反醫療法規。衛福部回應,醫師執行醫療業務須遵守《醫師法》相關規定,實際情況是否違法,仍須由台南市政府衛生局進一步調查認定。台南市衛生局回應,已前往診所調查,若屬實將依法裁處。

 

陳幸妤日前在「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負評,自稱是趙建銘前妻,指控二兒子過去因打球受傷,趙建銘替兒子施打PRP後遲遲未見好轉,後續接受MRI檢查才發現骨折;小兒子則長年有手腕疼痛問題,也一直未能找出原因,她曾有肩膀肌腱斷裂問題,過去5年間趙建銘「拿玻尿酸、類固醇到家裡當五十肩打」,未安排她接受影像檢查,後來到其他診所接受PRP治療,症狀才有所改善。

 

台南市衛生局派人調查 若違法最嚴重恐停業

 

因陳幸妤提到趙建銘在家裡施打玻尿酸及類固醇,引發外界質疑是否符合醫療法規。衛福部表示,醫師執行醫療業務仍須遵守《醫師法》規定;至於趙建銘實際施打的地點、情況及相關行為是否違法,則須交由所在地台南市政府衛生局進一步調查釐清。

 

台南衛生局指出,外界關切醫師帶針劑回家施打是否違法,必須視醫師本人是否符合「親自診察」與相關法定程序。根據《醫師法》規定,醫師需親自診察才能施行治療或給藥,並依法詳實製作病歷、開立處方箋,藥袋標示也須符合規範。此案接獲訊息後已派人前往診所調查,若未經診察或未留存病歷紀錄即私下拿藥施打就涉嫌違法,若經查證確實違反《醫師法》或《藥事法》,將處罰2萬至10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恐面臨停業處分。(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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