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遊店距離住宅區50公尺以上 苗縣立法納管

客家電視台/楊以諾 苗栗市
13 小時前
近年部分桌遊店遭查獲,暗中經營麻將賭博,苗栗縣政府因此訂定自治條例,將桌遊店、網咖及八大行業納入管理,設置地點必須跟住宅區、學校,還有醫院保持一定距離,條例13日經苗栗縣議會三讀通過,不過有議員質疑,50公尺的距離規定仍有漏洞,像是高樓層KTV產生的噪音,影響範圍可能超過50公尺。 「府第3號案完成三讀。」 苗栗縣議會拍板定案,新增苗栗縣經營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廢止舊的八大行業管理自治條例,明定休閒娛樂業場所,應距離住宅區50公尺以上,距離學校、醫院200公尺以上,不過有議員認為距離規範需要再檢討。 無黨籍苗栗縣議員 禹耀東:「半夜的時候呢!唱卡拉OK的人呢!就把窗戶打開,你知道嗎?那附近200公尺、500公尺都聽得很清楚。」 苗栗縣政府指出,法定距離是經由多方考量所擬定,若是業者因隔音設備不夠完善影響安寧,應設法補強。 苗栗縣長 鍾東錦:「只要有人報案,警察會先去,然後環保局去測音量,那如果音量超過,我們可以這樣嘛!我們就縣政府定一個管理條例就可以了,也不用到法了,不用到自治法,譬如說連續3次違規,我們就要求它停業。」 新條例也明定,休閒娛樂業者於營業場所,涉犯賭博、妨害風化、毒品等犯罪行為經起訴者,縣府應命其停止營業,期間為6個月以上2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