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台灣低薪二十多年無解:不能只調最低工資,更要檢討外勞政策

文/高登信
軍公教加薪、國公股企業加薪、上市櫃公司加薪,以及勞工基本工資(最低工資)調升,是完全不同層次的問題。
軍公教調薪,是政府人事與預算政策;國公股企業及上市櫃公司的調薪,主要涉及企業經營、獲利與薪資分配;而最低工資則是政府替勞工設定的「薪資下限」。
因此,當政府宣布調高基本工資時,不能就此認為「台灣勞工低薪問題已經獲得解決」。恰恰相反,我認為台灣真正應該面對的問題是:
為什麼台灣的低薪困境已經超過二十年,最低工資調了一次又一次,問題卻始終沒有根本解決?總統知道這個問題嗎?勞動部真正面對這個問題了嗎?
我認為,除了產業結構、企業生產力及所得分配之外,至少有兩項制度必須重新檢討:
第一,最低工資制度;第二,外籍勞工政策。這兩個制度如果沒有重新設計,台灣很可能永遠陷在「最低工資逐年調高,但整體薪資結構仍然偏低」的循環裡。
一、最低工資不是薪資成長政策,而是最低保障政策
最低工資的本質,是保障勞工不能低於某一個薪資底線。
問題在於,如果政府把「調高最低工資」當成解決低薪問題的主要工具,就容易忽略真正的問題:
台灣需要的不是只有更高的薪資下限,而是整體薪資結構往上移動。
也就是說:
最低工資 → 解決「不能太低」
企業薪資 → 解決「一般勞工應該領多少」
生產力與產業升級 → 解決「為什麼企業能不能支付更高薪資」
這三件事情不能混為一談。
澳洲就是很值得研究的例子。澳洲除了 National Minimum Wage,還有針對不同產業、職業的 Modern Awards,形成一套多層次的最低薪資制度。2026年7月起,全國最低工資為每小時26.44澳元,而 Award 最低工資同步調升4.75%。這與台灣單純以「全國最低工資」作為主要政策工具,有很大的不同。
二、美國告訴我們:最低工資可以不是「一國一價」
美國又是另一個值得研究的制度。美國有聯邦最低工資,但州政府、地方政府可以訂定更高的最低工資,因此實際最低工資並不是全國完全一致。2026年美國聯邦最低工資仍為每小時7.25美元,但各州及地方政府可以設定更高標準。
這種制度背後反映一個重要概念:不同地區的生活成本、產業結構與勞動市場不同,薪資制度未必要完全「一體適用」。台灣雖然國土不大,但是台北、新竹與偏鄉地區的生活成本、產業結構及勞動市場條件也並不相同。因此,未來台灣是否可以研究更具彈性的「全國底線+產業/地區薪資標準」,值得認真討論。
三、新加坡更值得台灣研究:沒有傳統最低工資,不代表放任低薪
這可能是台灣最值得思考的地方。
新加坡長期沒有採取傳統的全國法定最低工資制度,而是逐步建立 Progressive Wage Model(漸進式薪金模式),將低薪產業的薪資提升與技能、職務、訓練及生產力結合。
也就是:
不是單純命令企業「加薪」,而是設計制度讓勞工的技能、職級、生產力與薪資一起往上走。而且新加坡的外籍勞工制度,也不是單純「開放外勞」或「禁止外勞」二選一,而是透過工作准證、外勞配額、外勞稅(levy)等方式管理。這一點非常值得台灣借鏡。
2012年高為邦先生的文章〈台灣應借鑒新加坡外勞政策〉,以及童文薰女士同年〈台灣的經濟困局是自設圍城〉,其實早已從不同角度提出類似問題。今天回頭看,這兩篇十多年前的文章仍然具有相當程度的政策啟示。
四、真正值得台灣檢討的,是「外勞政策與低薪」之間的關係
我並不是主張台灣不要外勞。台灣人口老化、少子化,長照、農業、營造、製造等產業確實存在人力需求,外籍勞工在台灣經濟中已經具有重要功能。
真正應該問的是:
我們是不是用「大量相對低成本的外籍勞動力」,解決了企業短期缺工問題,卻同時降低了企業投資自動化、提高生產力、改善工作環境及提高本國勞工薪資的誘因?如果答案部分是「是」,那麼外勞政策就不只是移民政策或勞動政策,而是:
產業政策+薪資政策+人口政策+生產力政策。
這才是台灣真正需要面對的問題。外勞不是問題本身。錯誤的外勞制度設計,才可能成為低薪結構的一部分。
五、台灣應該學新加坡的「管理機制」,而不是照抄新加坡
我認為台灣不能簡單地說:「新加坡沒有最低工資,所以台灣也應該廢除最低工資。」這樣太簡化。
新加坡現在其實也已經透過漸進式薪資制度與 Local Qualifying Salary 等機制,提高低薪勞工的薪資保障;外勞也受到配額、工作准證及外勞稅等制度管理。所以真正值得台灣借鏡的,是:
政府如何把「外勞數量、企業用人成本、本國勞工薪資、技能提升與生產力」放在同一套制度裡思考。這才是政策的核心。
六、台灣可以重新設計「外勞成本」,而不是只管外勞人數
我認為未來台灣可以研究一個新的制度:
外勞越容易取代本國低薪勞工,企業就應該付出更高的制度成本;企業越能透過自動化、技術升級、培訓本國勞工提高生產力,則可以獲得更多政策誘因。
換句話說:
不是「反外勞」。
而是:
讓低成本外勞不能成為企業長期維持低薪的最便宜選項。
例如可以研究:
依產業缺工程度設定外勞配額。以外勞稅調節企業使用外勞的成本。外勞成本與本國勞工薪資成長建立連動機制。
企業若提高本國勞工薪資、技能及生產力,可獲得稅賦或投資優惠。鼓勵企業以自動化、AI、機器人取代「低技術、低薪、低生產力」的勞動模式。外勞政策從「補充人力」逐步轉向「促進產業升級」。
如此才可能形成:
缺工 → 加薪 → 自動化 → 生產力提高 → 企業提高附加價值 → 勞工薪資提高
而不是:
缺工 → 引進低成本外勞 → 低薪持續 → 生產力提升誘因下降 → 再引進更多外勞。兩種政策所形成的經濟結果,可能完全不同。
七、真正需要改革的是「低薪均衡」
台灣最大的問題,可能不是企業沒有賺錢,也不是最低工資不夠高,而是長期形成了一種「低薪均衡」。企業希望降低成本。勞工希望提高薪資。政府擔心企業成本增加、物價上漲與產業競爭力。於是政府每年調一點最低工資,企業則在部分產業加薪,部分產業仍維持低薪。
最後形成:
最低工資一直往上走,但整體薪資結構沒有同步往上移。這就是為什麼二十多年後,我們仍然在討論「台灣勞工為什麼低薪」。
八、因此,我認為總統與勞動部長真正應該回答的問題不是「基本工資明年要調多少」
而是:
第一,台灣為什麼二十多年來始終沒有建立有效的薪資成長機制?
第二,最低工資制度是否需要重新設計,而不是每年只討論調多少?
第三,外籍勞工制度是否在某些產業形成了壓低薪資的結構性誘因?
第四,能不能借鏡新加坡的外勞配額、外勞稅與漸進式薪資制度?
第五,能不能研究澳洲「全國最低工資+產業/職業Award」的多層薪資制度?
第六,能不能借鏡美國聯邦、州與地方不同層級的最低工資制度?
台灣不需要照抄任何一個國家。
但是,如果二十多年來同一個問題一直無法解決,就代表我們有必要跳脫台灣自己的政策框架,看看別人到底是怎麼處理的。
我認為,台灣真正需要的不是「最低工資政策」,而是更完整的:
「薪資成長政策」
讓:
最低工資保障底線
+
外勞政策避免低薪陷阱
+
產業升級提高生產力
+
企業獲利合理分享給勞工
+
技能提升帶動薪資成長
最後形成一個正向循環。
政府真正的責任,不只是宣布明年基本工資增加多少,而是要讓台灣的經濟成長,真正轉化成多數勞工可以感受到的薪資成長。如果二十多年後,我們還只能靠「每年調高最低工資」來證明政府有在照顧勞工,那麼恐怕應該反過來問:這套制度本身,是不是已經到了必須改革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