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修法提高保險費補助上限 減輕農民負擔提升投保誘因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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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812 14:55:05)為減輕農漁民財務負擔、提升農業保險投保意願,農業部本(115)年8月12日修正發布「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提高商業型農作物與漁產養殖保險補助上限之金額,農作物每公頃補助上限由3萬元提高至4萬元;漁產業由13.5萬元提高至15萬元,每戶補助上限更由20.25萬元大幅調高至30萬元,給予農漁民最實質的幫助。
農金署表示,近年全球氣候變遷日趨嚴重,天然災害發生強度及頻率不斷增加,導致農業生產風險提高,進而影響農業保險保費,為減輕農漁民經營壓力,滾動檢討修法提高補助上限。此外,本年度增訂給予商業型保單續保者額外增加補助比率5%之規定,本次修法亦放寬續保資格之認定,只要投保者前一年度或前一期作對於「同一類別」之補助品項有投保紀錄,即可享有續保加額補助。
農金署說明,目前商業型農業保險共有40張保單,今年6月豪雨及7月巴威颱風來襲造成農業災損,共計有12張氣象參數保單獲賠金額近4千7百萬元,以個別品項而言,養殖漁業理賠約2千6百萬元最多,及時填補農民損失,有效發揮協助農民分散風險之功能。
為協助農民分散營農風險,農金署將持續滾動檢討農業保險政策,並鼓勵保險人參與並精進保單內容,期能作為農民最有利的後盾,特別呼籲農民朋友踴躍投保,強化災變因應能力,使營農生活更有保障。
聯絡人:農業金融署周副署長妙芳 電話:(02)2351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