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十三萬戶大砍到三萬戶! 社會住宅承諾為何大跳票?

報新聞/鄒 志中
12 小時前

報新聞/中部特派員鄒志中報導    「選前十三萬戶、執政後剩三萬戶」! 非自償社會住宅補助歸零!中央地方攜手蓋社宅的神話破滅了!台中市議會2026年8月10日的定期會上,台中市議員劉士州拋出一個看似地方性的市政質詢:行政院大幅下修社會住宅總量,地方政府推動居住正義的量能恐受嚴重衝擊?台中市長盧秀燕的回應也並不令人意外,卻精確點出了全國性的焦慮——行政院將社會住宅興辦總數由原先規劃的十三萬戶大幅刪減至三萬戶,等同直接砍掉十萬戶;更自2028年起便不再補助地方政府非自償性社會住宅補貼,視同賴政府已經逐漸漠視總統競選期間的社宅政策並大幅跳票?盧市長呼籲行政院要收回成命,維持原社會住宅補貼計畫,中央與地方政府攜手才能夠為台灣青年與弱勢減輕居住負擔。

這不是單一市長的情緒性發言。數日前,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與OURs都市改革組織等民團接已召開記者會,直指行政院新版「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將八年新增直接興辦目標從選前承諾的十三萬戶大砍至三萬戶,減幅高達七成七;預算從約兩千零四十六億元縮至八百二十餘億元;二〇二八年起年增量更從一萬五千戶暴減至一千戶,並明文停止對地方政府非自償補助。行政院原本原本承諾對地方政府自行興辦近四萬戶要給予補貼的政策,在新版分配中大幅縮水,部分六都甚至被標註「已超標、零需求」。這場從行政院公文到地方議會的連鎖反應,表面是政策數字調整,深層卻暴露台灣居住政策長期累積的結構性裂痕。

為什麼會發生?——從選舉承諾到執政現實的必然落差

要理解這次補貼下修,不能只停在「跳票」的道德指控,而必須回到該承諾是如何形成、以及執行時遭遇到何種的客觀限制。

二〇二四年大選期間,賴清德總統以延續蔡英文政府居住正義路線為基調,提出在蔡政府十二年直接興辦基礎上,再新增十三萬戶,連同包租代管與租金補貼,共同達成「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這是典型的選戰語言:數字夠大、願景夠亮、能直接對接青年與弱勢的居住焦慮。蔡政府任內確實也建立了重要制度——《住宅法》修正、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成立、非自償補貼機制、中央主導與地方配合的分工模式,使社會住宅從幾乎不存在的狀態,累積到十二萬餘戶的規模。選民因此合理期待「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政策不會停滯。

然而,賴政府執政後的現實問題很快就浮現。直接興辦社宅最大的瓶頸從來不是「不想蓋」,而是「蓋得動嗎」? 台灣都會區蛋黃區土地稀缺且昂貴,偏遠地區即使有地,需求也有限;鄰避效應使選址困難;工程從土地整備、都市計畫變更、招標到完工動輒數年;維管人力與專業量能不足;再加上淨零排放目標下,新建住宅的碳排壓力被納入考量。內政部後來公開說明時,也坦承土地不夠、推動人力不足、社宅愈蓋愈少。更關鍵的是,社會住宅本質上無法完全自償——租金必須低於市場價以照顧弱勢與青年,財務缺口必須由政府補貼。蔡政府建立的「非自償補貼」正是為了解決這個結構問題,讓地方政府敢於啟動案件。當行政院決定自二〇二八年起停止這項補助,地方政府立即陷入「零補助」的財務困境,新案幾乎無法啟動。

這不是突然出現的技術問題。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與OURs都市改革組織等民團質疑得很精準:這些限制在賴清德總統競選前難道不存在?若明知量能不足仍開出十三萬戶支票,本質上就是把政治承諾建立在可預見的不可執行空頭支票」落差之上。當第一版計畫被退回、拖延兩年後最終端出更大幅度的縮水版本,行政院政策從「積極擴張」轉為「務實調整」的論述,其實是在為當初過度樂觀的目標設定尋找退路。行政院同時強化包租代管與租金補貼的論述,強調「三軌並進」、照顧百萬戶的目標不變,甚至將包租代管也計入廣義社宅。這在法律上或許說得通(《住宅法》確實將「包租代管」納入社會住宅範疇),但在供給本質上卻完全不同——「包租代管」與「租金補貼」是「把既有房屋納入體系並補貼租客」,並未真正新增社會住宅存量;直接興辦社會住宅才是增加只租不售的公共資產。當數字被混同計算,社會住宅政策的公共性就被大幅度的稀釋了。

財政壓力同樣不可忽視。社會住宅基金近年支出大幅攀升,依賴國庫鉅額撥補;社會住宅興建動輒數百億的長期支出,在其他社福、國防、產業政策競逐預算的環境下,社會住宅自然成為調整標的。行政院選擇「砍興建、保補貼」的路徑,短期內帳面照顧戶數仍可維持,長期卻放棄了累積公共住宅資產的機會。這正是結構性選擇:在資源有限下,優先處理「立即性」與「可見度」較高的包租代管與租金補貼,而非「慢工出細活」的社會住宅興建。

制度究竟出了什麼問題?——中央地方關係、目標設定與補助機制的斷裂

這次下修最尖銳的制度問題,不在單一數字,而在行政院與地方政府對社會住宅的責任分配額、目標設定邏輯,以及補助機制的突變。

首先是財政分擔的失衡。社會住宅興辦需要土地、資金、人力與長期維運。蔡政府後期採「中央主導、地方配合」模式,並透過非自償補貼降低地方財務風險,有效激勵六都啟動案件。地方政府在2024年回覆行政院的自行興辦承諾合計近四萬戶,顯示地方政府並非完全無意願。新版計畫卻大幅下修地方政府的分配目標,並自2028年起全面停止非自償補助,就等於明白告訴地方政府:「行政院沒錢蓋,地方政府若堅持蓋,就自己全額買單」。這不是「中央不夠有力、地方可協助」,而是「共同躺平」的制度設計。地方政府財政能力本就懸殊,六都可能尚有餘力,中小型縣市政府更不可能獨立承擔社會住宅。結果是:原本行政院要求地方政府加速執行的案件,如今因補助款消失即將全面停擺;整體開發區依法留設的社會住宅用地,也可能因「無興辦需求」而被解編開始標售。社會住宅政策從「共同生產公共財」轉向「風險完全下放地方政府」,嚴重破壞台灣民眾對政府的信任與量能。

其次是目標設定的膨脹與混同。從蔡政府的「八年二十萬戶」(直接興辦十二萬、包租代管八萬)到賴政府的「再增十三萬直接興辦」,數字不斷放大,政府卻缺乏對應的土地、財務與執行能力盤點。當現實無法支撐,就改以「包租代管也可算社會住宅」「租金補貼」來填補社會住宅興建數量的缺口。這讓社會住宅政策陷入「重數字、輕供給」的文字陷阱:帳面照顧社會弱勢的戶數說的漂亮、冠冕堂皇,真正實際能夠新增的公共租屋存量卻將驟然停滯。社會住宅的核心價值在於提供長期穩定、租金受控、優先保障弱勢與具備無障礙等公共設施的居住空間;補貼與包租代管雖然必要,卻無法替代這些功能。當兩者被混同為同一政績,社會住宅政策就失去了對「公共供給」的堅持。

再者是政策延續性的斷裂。社會住宅是典型的跨屆期公共工程,從土地盤點、計畫核定、招標到完工入住,往往超過單一任期。蔡政府建立的社會住宅制度基礎,包括非自償補貼、住都中心量能、整體開發區留設用地等,本應成為下一階段的資產。新版計畫卻在尚未真正啟動新增興建的情況下,就大幅縮減社會住宅興建目標並切斷撥補給地方政府興建社會住宅的補助款,形同自我拆解蔡政府執政八年辛苦建立的社會住宅制度。民團批評這是「民主史上罕見的惡例」,並非過當若每一任政府都可以因「量能不足」而重新定義社會住宅的興建目標,那麼台灣任何長期公共投資都將失去可信度。

最後是評估與公開辯論的缺失。社會住宅興建政策調整若有充分的土地盤點、財務試算、需求調查與公開討論,或許能獲得更多理解。然而從第一版計畫被退回、拖延兩年,到最終草案以「量能不足」草率公告,過程完全缺乏透明的國是層級辯論予公聽會。地方政府與民只能在公文下達後被動反應,根本無法共同參與目標重設。這使得此次社會住宅政策的調整被解讀為賴政府單方面的「棄守」,而非審慎的「務實執政」。

歷史、政治與社會脈絡如何形塑今日的局勢?

台灣的居住困境從來不是一夜之間形成的。一九八九年無殼蝸牛運動點燃對高房價的集體憤怒,但隨後的國宅政策最終走向產權私有化,公共資源轉化為個人資產增值,未能建立真正的公共租屋體系。一九九〇年代末國宅停建後,住宅政策長期依賴市場機制,自有率居高不下,租屋市場則長期地下化、資訊不透明、弱勢易受歧視。二〇一〇年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成立,才重新把「只租不售」的公共住宅推上議程。馬政府時期雖有初步回應,真正制度化則是在二〇一六年政黨輪替後——蔡政府大幅修正《住宅法》、設立專責機構、建立補貼機制,才使社會住宅興建從理念變成可執行的政策。

這段歷史說明兩件事:第一,台灣公共住宅起步極晚、基數極低(目前直接興辦占比仍遠低於國際常見的百分之五門檻),任何「擴張」都必須長期投入;第二,社會住宅興建政策高度依賴政治意志與制度設計,一旦意志鬆動或制度被調整,執行進度就可能急凍。政治邏輯則進一步放大這個脆弱性。社會住宅興建與居住正義是高度吸票的議題,選前濫開空頭支票幾乎是藍綠陣營的標準動作;執政後面對土地、財政、鄰避、碳排等硬約束,又容易轉向「務實」。中央與地方的政黨版圖差異,更讓政策協調變得困難——當地方政府首長與中央不同黨派時,合作意願與資源分配更容易成為攻防焦點。台中市長盧秀燕的呼籲,既是地方首長負責任的政治表態,也反映了台灣「朝小野大、藍綠惡鬥、各懷鬼胎」的政治困境。

社會脈絡則讓這場爭議更具迫切性。台灣已進入「租世代」:青年購屋年齡不斷後移,長期租屋成為常態;身心障礙者、獨居長者、單親家庭在租屋市場仍面臨嚴重歧視;婚育家庭需要的不只是短期補貼,而是相對穩定的居住空間。社會住宅雖然有租期限制(一般戶最長六年、優先戶最長十二年),至少提供一段可控的安定期,並能結合托育、日照等社福設施。當直接興辦大幅縮水,這些群體的選擇權就被實質剝奪。高自有率下的租屋市場本就薄弱,若社會住宅的公共供給再退縮,住宅市場租金與品質更難被有效調節。少子化與高房價的惡性循環,也讓「居住」成為影響生育意願的關鍵變數之一。社會住宅政策若只追求短期帳面數字,而忽略長期公共資產累積,等於把結構性問題繼續往台灣下一代推移,導致台灣人口出生率近年來持續探底,根據內政部最新發布的2026年7月戶口統計,台灣年粗出生率已降至千分之4.01,全台已連續67個月呈現「生不如死」(單月死亡人數超過出生人數)的劇烈人口轉折。專家更推估,2026年全年新生兒總人數恐將首度跌破10萬大關…這些難解的社會問題勢必也會越來越惡化。

更根本的是定位問題。社會住宅究竟是「福利救濟」還是「國家級基礎設施」?若是前者,補貼與包租代管或許足夠;若是後者,就必須像道路、電力一樣,持續投資於公共供給,並接受它無法完全自償的現實。台灣過去放手把國宅的產權自由移轉,導致公共住宅大幅流失;如今若再把社會住宅做成「數字達標工具」,同樣會削弱其作為社會安全網的功能。社會住宅的制度設計必須誠實面對這個定位選擇,並配套穩定的財政機制、土地供給管道與跨屆期的政治共識。

收回成命之外,更需要制度的誠實重建

台中市長盧秀燕呼籲行政院要收回成命、維持原計畫,反映的是地方政府對社會住宅量能的真實焦慮,以及青年與弱勢對穩定居住的殷切期待。民團要求召開住宅政策國是會議、恢復興辦量能與非自償補助,則是在要求更高層次的公開辯論與責任釐清。這些弱勢的聲音也不應被簡化為藍綠攻防或地方政府向行政院討要資源。

真正需要被台灣討論的是:台灣是否準備好把社會住宅視為必須長期投資的公共基礎設施?行政院與地方政府如何建立可持續的財政分擔與土地供給機制,而非在數字膨脹後又單方面切斷所有的補助?社會住宅政策目標如何建立在誠實的量能評估之上,而非選戰期間畫大餅空頭支票」語言?包租代管與租金補貼如何與直接興辦社會住宅明確分工,避免混同計算稀釋社會住宅公共供給?

從十三萬戶爆跌到三萬戶的巨大落差,這已不是單一公文的失誤,而是政治承諾、執行能力、財政約束與制度設計長期錯位的結果。若只停留在「收回成命」的呼籲,而不重新檢視這些結構性因素,類似的斷裂未來仍會不斷地重演。居住正義從來不是口號,而是能不能讓需要的弱勢團體,在可預期的未來,真正住進一個租金受控、租期穩定、不被歧視的家。這需要行政院與地方政府攜手共同落實政治承諾,更需要台灣社會對公共住宅的定位與將要付出的成本與代價,有更誠實的共識。

此外,台灣青年選擇「不婚不生」的核心原因,大致可拆解為「經濟上的生存焦慮」與「社會文化的價值翻轉」兩大層面。

中研院與大數據調查皆指出,台灣生育率全世界墊底的根本問題在於「不婚」。由於台灣非婚生子女比例極低(僅2-4%),「結婚門檻高」直接等同於「生育門檻高」。以下是青年世代選擇單身與無後的核心因素:

經濟層面的「生存焦慮」

經濟壓力並非單純指「養小孩很貴」,而是青年面對整體環境的實質無力感:

高房價與居住不安全感:買房成家被視為生育的標配,但飆漲的房價讓頭期款成為天方遠景,青年連自身居住安穩都難以保障。

薪資結構與通膨物價:薪資成長追不上高物價與通膨,許多青年面臨「連自己都快養不活」的財務困境,缺乏承擔另一個生命的經濟底氣。

機會成本與職涯困境:現代職場高度競爭。女性在生育上面臨潛在的「職場懷孕歧視」或職涯中斷風險,使生育的財務與機會成本極高。

社會文化與價值的「結構翻轉」

傳統婚姻觀念與現代個體意識的衝突,是造成「想婚卻找不到對象」或「享受單身」的主因:

女性財務自主與女性意識覺醒:高學歷與高收入女性增加,不需再透過婚姻尋求經濟依靠。在傳統婚姻義務(如姻親責任、家務不平等)未改變前,女性不再願意為了婚育進入不對等的關係。

不對等的無酬照顧負擔:衛生福利部調查顯示,台灣有配偶婦女每日照顧家庭的時數仍是伴侶的 2.6 倍,且高達 76% 的幼兒主要照顧者仍是母親。這種「家事時差」大幅降低女性步入婚姻的意願。

對傳統家庭結構的排斥:在各大論壇的拒生討論中,「婆媳問題、公婆干預、伴侶家事分工」等家庭關係問題的討論熱度,甚至比職場問題高出一倍以上。

情感教育的缺乏與社群疏離:現代青年在教養衝突或家庭破碎的環境中長大,容易對親密關係產生不信任;加上網路社群加劇性別對立,導致許多年輕人面臨「不知如何維持關係」的困境。

綜合而言,在低薪、高房價、勞動高壓且傳統性別分工並存的社會制度下,「不婚不生」往往是台灣青年經過理性權衡後的最安全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