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油案台糖5月就知情未通報 殷瑋質疑經濟部:國營事業責任在哪?

上報/沈粲家
46 分鐘前

中聯致癌油風暴持續延燒,台中地院昨天(1日)裁定中聯油脂廠長陳明榮羈押禁見,並指出中聯早在5月就接獲台糖通知苯駢芘超標,卻隱匿情事持續輸出油品。對此,台北市政府研考會主委殷瑋今早(2日)於社群平台發文痛批,台糖是國營事業,發現毒油原料卻採一般商務退貨流程,卸責「並非通報義務人,沒有違法」,這是國營事業該有的責任嗎?台糖如果當初沒有選擇沈默,食安風暴還會像現在這樣發生嗎?

 

台糖拒收毒油後「沒有然後」 殷瑋追問:為何未通報主管機關

 

台中地院昨天裁定陳明榮羈押禁見,並在新聞稿中指出今年5月台糖公司就通知中聯苯駢芘檢驗超標,陳知悉此情卻仍採取消極、不予通報、不停工的態度,持續向市面上輸出致癌油品,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違反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殷瑋今早11點於社群平台發文痛批,在南僑公司通報苯駢芘超標之前,中聯跟台糖公司就都已經知道有苯駢芘超標問題了,但台糖在5月15日取得送驗中聯油品報告,發現苯駢芘超過標準值7倍以上的結果時,竟只在5月18日表示拒收這批油品,「一級致癌物,如此嚴重的超標,不要來我這裡。然後呢?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殷瑋質疑,如果台糖當初不沈默,食安風暴會像現在這樣發生嗎?台糖告訴了中聯,但有沒有告訴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有沒有告訴國營事業的頂頭上司經濟部?如果在5月15日檢驗出爐的那一刻,台糖就立刻往上通報經濟部,然後有人接著儘快通知衛福部、食藥署,或是中聯所在地的台中市政府,這一切會是如何?

 

殷瑋批:國營事業不能只看法律最低標

 

殷瑋表示,高雄市政府在7月10日發出新聞稿,說有問題的是已驗出超標的313跟315油槽,而5月台糖驗出毒油超標7倍的是311油槽,如果當時有人介入313跟315油槽的問題,會不會有機會可以擋下致癌油?至少不會有後續那幾千噸的毒油,被全台人民吞下肚?目前推估7成被人民吞下肚。

 

殷瑋接著指出,台糖驗出了苯駢芘超標,有沒有告訴經濟部?有沒有告訴食藥署?經濟部和台糖發出聲明,基本上就是在說:「不用啊,沒違法。」並搬出《食安法》第3條,強調中聯供貨的是「原料」而不是「產品」,產品才適用通報義務,「我想人民心裡會有的疑惑是,那有沒有國營事業的責任問題?」殷瑋說,台糖直屬於經濟部,是中央政府與公股持股高達96%以上的國營事業,發現了超標7倍的毒油原料,竟用一般商務模式退貨走人,這是合理的狀況嗎?不用通報有毒油?毒油反正留在別人家?反正下一批給我合格的貨就行了?

 

殷瑋質疑,台糖說這批苯駢芘超標的致癌油自始至終被鉛封在賣方廠內,從未進入台糖的供應鏈,那這些致癌油有沒有流入市面?有沒有進到其他廠商的供應鏈裡?政府跟檢調必須立刻查明去向,以及各批次毒油之間的關係。此外,台糖公司在7月16日發出的新聞稿說進行了預防性下架,但完全沒說出他們5月就已經知道中聯有問題的事實,是誰決定不告訴公眾這批毒油的存在?

 

最後,殷瑋批道,經濟部今天發聲明告訴大家,他們在7月28日派了國營事業司跟政風處去台糖查核,結論是「確認台糖公司所言,與資料記載符合」,請問經濟部,你們是7月28日去查核的時候,才知道台糖五月就查到苯駢芘超標嗎?還是更早就知道了?如果經濟部更早就知道,當時的動作是什麼?如果是7月28日才知道,你此刻該做的動作,是幫台糖背書嗎?「我們只知道,我們擁有了一個神隱的總統,責推地方的行政院長,查不出真相的衛福部,蓋牌又護航的食藥署,以及嗆人民是鬧劇的執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