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衛生局追查問題苦茶油 嚴守食安防線

記者蔡佳坊/嘉義報導
嘉義縣衛生局29日晚間接獲食藥署通知,嘉義縣代工生產的苦茶油檢出苯駢芘,含量超過食品安全衛生標準,當晚啟動食品安全應變機制,會同食藥署前往代工廠稽查,督導業者清查產品流向,並落實下架回收及相關管制措施,防止問題產品持續流通。
「永豐餘生技股份有限公司」7月1日起出貨販售的「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有效日期:2028/5/25,規格:250毫升)自主送驗檢出苯駢芘2.9 μg/kg 不符規定(限量:2.0μg/kg)。經查為轄內代工生產,該批製成2052公斤苦茶油(18公斤/桶)全數載運至雲林縣「亞世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廠內庫存為自家油品計150公斤,為進一步釐清產品安全情形,抽驗1件苦茶油產品,由食藥署攜回檢驗並責付就地保管,禁止流入市面,後續將依檢驗結果依法辦理。
▲衛生局至苦茶油加工廠抽驗。(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衛生局表示,該代工廠每年均自主將苦茶油產品送驗,檢驗項目包括重金屬、農藥殘留、塑化劑及苯駢芘等,檢驗結果皆符合相關規定,衛生局於115年4月抽驗1件油品,檢驗結果亦符合規定,惟該廠苦茶油製程包含烘炒、除渣、粉碎、蒸氣熟化、壓餅榨油、過濾及裝桶等程序,為進一步確保產品符合食品安全規範,已請業者依「降低食品中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含量之作業指引」辦理相關作業,持續將製程管理最佳化。
衛生局長趙紋華指出,衛生局每年辦理工廠普查,執行食品藥物管理署食用油脂專案稽查及抽驗。107年至114年間共抽驗21件食用油品,檢驗項目包括重金屬、黃麴毒素、苯駢芘(BaP)、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PAHs)、反式脂肪酸等高風險項目,僅113年有1件因反式脂肪酸標示不符規定,已依法裁處。
呼籲業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做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若經衛生機關查獲食品業者違反上述規定,未主動通報並執行相關措施,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處3萬以上300萬以下罰鍰。
相關新聞
守護縣民食安!南投縣衛生局攜手業者強化油品製程與品質管制
南投縣衛生局攜手業者強化油品製程與品質管制 守護縣民食安
金門縣衛生局帶領衛生保健績優志工赴臺參訪觀摩
衛生局無預警感染管制查核 彰化榮家嚴守感染管制
臺東縣衛生局公布115年中秋食品抽驗全數合格
嘉義縣衛生局攜手嘉科大守護青年健康 將篩檢、疫苗「外送」至校園
深化社區友善!東縣衛生局「記憶有愛・幸福同行」失智症講座
東縣衛生局「記憶有愛・幸福同行」失智症講座圓滿落幕
照顧家人也要照顧自己 屏東縣衛生局為家庭照顧者補充心能量
電子煙別再留!持有最高罰10萬 投縣衛生局籲主動交付回收避免受罰
成淵食安事件 王欣儀:停餐解約只是止血、應補強每道食安防線
深耕母嬰健康多年有成 大林慈濟醫院獲嘉義縣衛生局表揚
推動藥政工作成果斐然 臺東縣衛生局一舉榮獲六項殊榮
翁章梁施政總報告:嘉義縣迎來黃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