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虎尾17歲少年騎單車遭撞慘拖行200公尺亡!酒駕吊照男撞死人棄車逃逸遭逮

創新聞/創小編
4 分鐘前
17860213707366406129

【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雲林 報導】雲林縣虎尾鎮26日晚間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17歲少年騎乘自行車返家途中,遭一輛自小客車撞擊,疑似遭拖行約200公尺,頭部重創,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肇事駕駛事發後棄車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追查,約2小時後將陳姓男子查緝到案。經酒測,陳男呼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1毫克,另查出其駕照早因酒駕遭吊銷,全案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等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26日晚間9時30分許,17歲少年騎乘自行車向同學道別返家途中,在虎尾鎮道路上遭一輛自小客車撞擊。強烈撞擊造成少年疑似遭拖行約200公尺,倒臥路旁時已失去生命跡象,救護人員趕抵後立即送醫急救,仍因傷勢過重不治。

事故現場可見自行車嚴重變形倒臥路旁,地面留下大片血跡,場面怵目驚心。目擊民眾表示,少年倒臥地面四肢平躺,頭部大量出血,經上前查看時已無脈搏跡象。

虎尾警分局表示,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理,卻發現肇事車輛已逃離現場。警方隨即展開追查,發現肇事自小客車遭棄置於距離事故地點約300至400公尺處,並透過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於案發約2小時後將72年次陳姓駕駛查緝到案。

警方調查,陳姓男子經酒測,呼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1毫克,未發現毒品反應;進一步查證後發現,其駕照早因酒後駕車遭吊銷,屬無照駕駛。

此外,警方查獲肇事車輛時,發現車牌已遭拆除,是否為陳姓男子所為,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虎尾分局副分局長許智偉表示,全案訊後已依公共危險及肇事逃逸等罪嫌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警方指出,陳姓男子因酒駕遭吊銷駕照後仍駕車上路,又涉嫌酒後肇事致人死亡並逃逸,後續將依法追究相關刑事責任。依《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肇事致人死傷後逃逸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全案事故原因及肇事責任仍待檢警進一步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