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暑假打工 工時工資勞保權益與一般勞工相同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727 18:19:34)暑假已開始,青年學子陸續投入暑期打工,嘉義縣政府提醒青年學子暑期打工,即使是短期工讀、時薪制或兼職人員,與一般勞工適用相同勞動法令,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到職日雇主要投保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就業保險、及提繳6%勞工退休金。
勞青處說明,青年學子暑期勞動權益包括:第一、最低工資月薪制29,500元,時薪制196元不能少,薪資要按時給。第二、每7天中要有2天休息,1天是休息日、1天是例假日。第三、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第四、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或於休息日出勤工作,依法要給加班費。第五、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職災保險及提繳6%勞工退休金。
勞青處舉例,阿華暑假在餐廳兼職,月薪29,500元,雇主應依規定每個月提撥薪資 6% 的金額作為阿華的勞工退休金,不能要求阿華自行負擔這筆金額,也不可以從阿華的薪資裡扣除。若餐廳僱有5人以上勞工,就必須在阿華到職當日幫阿華投保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即使公司只僱用阿華 1 位勞工,雇主仍應依法為阿華參加就業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
暑期工讀絕不是廉價勞工,就算是試用期、學習期、培訓期,約定時薪制不能低於最低工資196元,月薪制不能低於最低工資29,500元,同樣享有休息日工作加班費保障。
例如小文在飲料店擔任部分工時排班工讀生,第6天(即休息日)工作支援6小時,要給加班費,前2小時加班費應按平日時薪1又3分之1倍,第3小時以後按1又3分之2倍,不能僅以一般時薪計算休息日加班費。
勞青處長陳奕翰呼籲,暑期工讀生面試工昨時,除務必記得要陪同、要確定、要存疑「三要」守則,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簽約、不飲用、不非法工作、不提供重要證件「七不」原則外,應確認工時安排、薪資計算、請假權益等勞動權益。
勞工或雇主若有勞動法令之疑慮,可直接洽詢05–3620123轉8018、8023嘉義縣政府勞青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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