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奕晨律師專欄】從被害人變被告,刑事律師揭詐騙案3個地雷刑案 律師:站上被告席的人,很多一開始也是被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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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小時前

圖文:張奕晨律師

  小慧(化名)在臉書看到「在家打字、日領三千」的兼職,對方說公司要「驗證金流」,請她提供一個銀行帳戶收款,事成再抽成。她想,反正只是借個帳戶,又沒做什麼壞事。兩週後,警察打電話來,說她的帳戶被好幾名被害人指認為詐騙匯款的「人頭帳戶」,她涉嫌幫助詐欺、幫助洗錢。「我也是被騙的啊!」她在偵訊室裡哭,但這句話要在法律上站得住,沒有她想像得那麼容易。

小慧(化名)在臉書看到「在家打字、日領三千」的兼職涉嫌幫助詐欺、幫助洗錢
小慧(化名)在臉書看到「在家打字、日領三千」的兼職涉嫌幫助詐欺、幫助洗錢

  張奕晨律師說,這幾年他辦的詐欺案裡,有一種當事人特別讓人不捨:「他們不是壞人,甚至自己也被坑了一筆,結果最後坐在被告席上的,是他,不是那個真正操盤、躲在國外的人。」

真正的主謀常常抓不到,被起訴的卻是最底層的人

  張奕晨律師解釋,一個詐騙集團通常分工很細:負責打電話、架假平台的機房,負責洗錢的水房,還有最末端負責領錢的車手和提供帳戶的人頭。麻煩的是,上面那幾層常常人在國外、彼此只用代號聯絡,警方很難往上追。能查到、能起訴的,反而往往是站在最前線、用真實身分露臉的基層——也就是那些「只是幫個忙」的普通人。

「換句話說,越是不知情、越是被利用的人,反而越容易被抓到、被起訴。」張奕晨律師講得很直接,「這就是為什麼我一直提醒大家:詐騙案最危險的,不只是被騙錢,而是一不小心,自己就成了那個被告。

  以下是律師歸納,民眾最常踩到、一路從被害人滑成被告的3個地雷。

地雷一:把帳戶借出去、賣出去——你以為是幫忙,卻是人頭帳戶

  詐騙集團需要大量帳戶來收受、漂白贓款,於是用各種名義跟你要:求職要你驗證金流、代收代付「借用一下」、辦貸款要做流水,或乾脆直接花錢買你的存摺、提款卡和密碼。

  「你以為只是出借一個帳戶、賺個幾千塊,但那個帳戶一旦變成被害人匯款的對象,你在法律上就是『提供詐騙集團金流工具』的人。」他指出,依目前實務,超過八成案例都會構成幫助詐欺或洗錢;而修正後的《洗錢防制法》更直接增訂了交付帳戶的處罰規定

你以為自己只是去ATM領錢、或去超商取件再交給公司,但你領的、收的,全都是被害人被騙走的錢。
你以為自己只是去ATM領錢、或去超商取件再交給公司,但你領的、收的,全都是被害人被騙走的錢。

地雷二:高薪、輕鬆的打工,幫忙領錢、領包裹——這叫車手

  第二個地雷,是跑腿型的打工。

  「日領現金、工作輕鬆、只要幫忙領個錢或收個包裹」——張奕晨律師說,這種聽起來太好的兼職,十之八九就是在找車手。你以為自己只是去ATM領錢、或去超商取件再交給公司,但你領的、收的,全都是被害人被騙走的錢。

  他特別提醒,打詐新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對詐騙集團的追究比過去更重。如果被認定是三人以上的詐欺集團共犯,依詐防條例可能加重處罰;詐騙金額一旦達到500萬以上,刑度直接從3年起跳,連緩起訴、緩刑都很難爭取。「很多年輕人為了一天兩、三千的工資,換來的是好幾年的牢獄,非常不值得。」在高雄專門處理詐欺洗錢案件的律師張奕晨表示。

地雷三:被騙之後想翻本、幫平台收款換幣——從被害人滑進共犯

  張奕晨律師看過不少這樣的當事人:本來是投資詐騙的被害人,被坑了一大筆,急著想把錢賺回來。這時詐騙集團就會「再給他一個機會」——叫他幫忙拉親友進場、幫平台收款轉帳,或是替集團買賣、兌換虛擬貨幣(也就是當幣商)。「他心裡想的是把自己的損失補回來,但他做的事,已經是在幫詐騙集團洗錢、擴大別人的被害。」

  「一旦你開始幫集團收錢、換幣、找下線,你的身分就從被害人變成共犯了。」張奕晨律師強調,這也是為什麼被騙之後,最該做的是冷靜蒐證、報案,而不是被對方牽著鼻子走、想走捷徑翻本。

我是真的被騙的,難道也有罪嗎?

  很多人會問:我又不知道對方是詐騙集團,這樣也要被判刑嗎?「關鍵就在『主觀上你有沒有懷疑過』。」張奕晨律師說明,這類案件法院最在意的,是你有沒有「幫助故意」——也就是你是不是可以合理預見自己在幫詐騙集團。「真的完全被騙、毫不知情的人,要靠完整的證據去說明帳戶或金錢的來龍去脈,證明自己欠缺幫助故意,才有機會爭取不起訴或無罪。」

別自己一個人硬扛

  「我常跟當事人說,真正可怕的不是你犯了多大的錯,而是你在最關鍵的那幾個小時、那幾天,一個人慌張地亂處理。」張奕晨律師說,「出事當下不要慌,不要亂刪除聊天對話記錄,反而要把證據留好。」

【作者介紹】
〈深耕南臺灣的辯護人〉 —— 張奕晨律師
【學經歷】
張奕晨律師現於高雄執業,深耕台南、高雄、屏東等南部地區司法實務。專精刑事辯護(含詐欺、毒品等複雜案件)、民事財產爭議及一般家事離婚訴訟,具備豐富的第一線法庭實戰經驗。

【個人介紹】
張律師長年專注於訴訟領域。面對刑事偵查與審判程序,能迅速釐清官司的細節,為當事人擬定精準的防禦策略;處理民事及家事糾紛時,則著重於釐清複雜的法律關係,以務實靈活的手段解決爭端,確保客戶最大權益。

張奕晨律師
張奕晨律師

【個人理念】
秉持「精準防禦、務實解爭」之執業理念。拒絕無效承諾與話術包裝,致力以客觀冷靜的專業判斷,為當事人建構最堅實的法律防線。堅持以直白、清晰的語言剖析案件風險,讓客戶在訴訟過程中能充分掌握進程,不再徬徨。

【專欄介紹】
本專欄聚焦民眾日常最易遭遇的「刑事風險、民事糾紛、家事爭議」。以實務經驗為基底,透過案例解析,將艱澀的法律條文轉化為實用的防禦觀念。期盼協助讀者建立風險意識,在面臨難題時能及早採取正確的應對策略。

(資料來源:威傳媒新聞-Win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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