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輔導老師染毒6、7年!靠安非他命提神上班 最高行判解聘確定

【創新聞記者 陳維鈞/高雄 報導】高雄市立龍肚國中一名林姓專任輔導教師,因長期施用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2023年間駕車途中毒癮發作,在屏東里港路邊車內昏睡遭警方查獲,現場起出安非他命、K他命及大量吸食器具。校方認定其已無法勝任教師職務並予以解聘,林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吸毒屬校外私人行為,且有戒毒意願,認為處分過重。不過最高行政法院近日駁回上訴,認定教師長期染毒已嚴重影響專業形象與教學職責,全案確定解聘。
判決指出,林姓教師原任職高雄市立龍肚國中,擔任專任輔導教師。2023年6月間,他先在住處停車場施用安非他命,隔天駕車行經屏東縣里港鄉砂石車專用道時,因毒效發作將車停放路旁並陷入昏睡,經民眾察覺異狀報警處理。
警方到場後,在車內查獲安非他命6包、K他命3包、玻璃球吸食器及注射針頭20支等證物,尿液送驗也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依法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檢方考量林男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處分。
▲高雄一名國中輔導教師因長期施用安非他命,遭警方查獲後遭校方解聘,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照片/記者 陳維鈞 翻攝)案發後,高雄市教育局接獲通報,校方立即召開校事會議並成立調查小組。調查期間,林姓教師坦承早在6、7年前便開始吸食毒品,並表示因長期服用安眠藥容易昏沉,才會於週間施用安非他命「提神」,維持上班精神。
他也坦承,若未施用毒品,容易出現「斷片」及解離現象,甚至曾有3次因意識不清,將車停放路邊昏睡的情形。
經校方及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後認為,林姓教師身為專任輔導教師,肩負學生輔導及品格教育責任,理應成為學生榜樣,卻長期施用毒品,未積極尋求正規醫療協助,且道德認知與行為已嚴重偏離教師專業要求,認定符合「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且無輔導改善可能」情形,因此決議予以解聘。
林姓教師不服,陸續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主張吸毒行為發生於校外私人生活,未影響校內教學,也已展現戒毒意願,希望撤銷解聘處分。
不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均未採納其主張。最高行政法院指出,教師是否「不能勝任工作」,並不限於校內發生的行為,而應整體評估教師是否仍具備執行教育工作的能力及社會示範作用。
法院認為,林姓教師身為輔導老師,長期依賴毒品提神,甚至多次出現「斷片」及昏睡情況,足見身心狀態已影響履行教師職責,若持續任教,將對學生造成不良示範效果。
判決也指出,法令並未規定校方認定教師「無輔導改善可能」前,必須先安排精神鑑定;林姓教師染毒多年卻未積極接受正規醫療,直到案發後才提出就醫戒毒主張,難以作為有利認定依據。
此外,最高行政法院也確認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程序合法,委員組成及表決人數均符合規定,因此認定校方解聘處分並無違法,駁回林姓教師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