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農地不是想蓋就蓋!新北抓違規 鐵皮屋、貨櫃屋恐挨30萬罰單

創新聞/創小編
8 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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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新北報導】「自己的土地,想怎麼使用都可以嗎?」答案是否定的!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近期查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違規案件時發現,不少民眾因對農地使用規定不了解,誤以為持有自有土地即可自由興建或改變用途,甚至在農舍旁增建鐵皮屋、放置大型貨櫃屋、組合屋,或將農舍改造成店面、工廠等營業場所,恐已涉及違規使用,最高可能面臨30萬元罰鍰處分。

新北市地政局提醒,農地及農舍使用均受到農業、建築及土地使用相關法規規範,並非取得土地所有權後即可任意開發。若未依規定申請核准,擅自興建設施或改變土地用途,除可能遭要求改善或恢復原狀,也可能依法裁罰。

地政局表示,部分民眾常有「土地是自己的,就能自由利用」的錯誤觀念,但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農業用地原則上應維持農作、水產養殖或畜牧等農業用途。若因農業生產需求需要設置固定設施,例如務農休息使用的農舍、存放農具的資材室、飼養家禽的禽舍等,也必須先向農業主管機關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核准後,才能依法興建。

新北市地政局指出,近期查獲的農地違規案件中,常見違規情形主要可分為4大類:

第一類為「農舍變胖」。部分民眾在合法農舍外,未經申請便自行增建露臺、棚架、鐵皮屋等設施,擴大使用面積,改變原核准建築內容。

第二類為「農地變硬」。有些土地所有人為方便停車或增加收益,將原本應作農業使用的土地鋪設水泥、柏油或碎石,甚至改作停車場使用,造成農地功能喪失。

第三類為「農舍改行」。部分農舍未依規定作農業相關用途,反而改設便利商店、餐廳,甚至作為工廠、物流倉庫使用,已涉及土地使用違規。

第四類為「農舍變雜」。常見情況包括在農舍周邊放置貨櫃屋、組合屋,或擅自興建水泥圍牆,不僅影響土地使用秩序,也可能破壞農業環境。

農地違規使用常見增建、改為商店、鋪設水泥、放置貨櫃屋等四種樣態,AI生成示意圖。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提供。部分農地違規增建鐵皮屋、貨櫃屋或組合屋,成為常見查處案件。

地政局強調,農地使用應以農業經營為核心,不得任意變更用途,也不得增設與農業無關的設備或建築。即使農舍已合法興建,後續若有增加設施需求,也必須先向相關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取得核准後才能施作。

新北市政府呼籲,民眾若對農地使用、農業設施申請或農舍相關規定有疑問,可主動向新北市政府農業局、地政局洽詢,確認合法程序後再進行規劃,以避免因一時誤解觸法受罰。

地政局也表示,維護農地合理利用,不僅是保障土地所有人的權益,更是維護農業生產環境與都市土地利用秩序的重要工作,將持續加強違規查處與法規宣導,讓土地使用更加健全。(照片/記者 陳雅琪 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