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海龜遭遊客騷擾惹眾怒!縣府怒籲別碰觸 違者最高罰30萬元

【創新聞記者 吳月惠/屏東報導】屏東小琉球日前發生民眾騷擾海龜事件,引發外界關注。屏東縣政府表示,小琉球因海洋生態環境豐富,加上多年保育推動有成,已成為臺灣重要的保育類海龜「綠蠵龜」棲息地,每年吸引大量遊客前往觀察海洋生態,但部分民眾缺乏正確觀念,近距離接觸甚至干擾海龜行為,不僅影響海龜生存,也可能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30萬元以下罰金。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指出,為加強遊客海龜保育觀念,縣府長期透過多元方式進行宣導,包括在往返小琉球的交通船播放保育宣導影片,並於島上遊客較常前往的7處遊憩沙灘設置中英文告示牌,提醒遊客欣賞海龜時應保持距離,切勿觸摸、追逐、騷擾或餵食。
農業處長李永文表示,海龜保育需要政府與民間共同努力,縣府多年來持續與海洋保育署、海巡署及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等單位合作,投入海龜救援、復育及保育工作。由於小琉球不僅是臺灣重要綠蠵龜棲地,更在國際間享有知名度,因此更需要所有遊客共同維護珍貴海洋資源。
屏東縣政府於小琉球多處熱門沙灘設置中英文保育告示,提醒民眾勿觸摸或干擾海龜。目前縣府已在小琉球多處重要海岸景點設置保育宣導標示,包括花瓶岩、美人洞、肚仔坪、杉福沙灘、蛤板灣、厚石灣及魚埕尾等地,提醒遊客在享受海洋美景的同時,也應尊重野生動物自然習性,避免因好奇心造成生態傷害。
不過,縣府指出,儘管多年來持續宣導,20日上午小琉球仍發生民眾騷擾海龜事件,相關行為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並遭海巡單位移送地檢署偵辦。
農業處強調,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6條、第18條規定,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屬違法行為,依同法第42條規定,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切勿因拍照、近距離互動或餵食等行為,破壞海龜棲息環境。
屏東縣政府再次提醒,民眾在小琉球觀察海龜時,務必遵守野生動物保育「三不原則」──「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以尊重自然的方式欣賞海洋生態,共同守護珍貴的綠蠵龜家園。(照片/記者 吳月惠 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