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賠2千萬也要離開?逾4千人役期未滿就退伍 退將揭背後原因

上報/上報快訊/陳安利
42 分鐘前

國軍持續面臨兵源短缺問題,國防部最新統計顯示,截至114年底止,共有6315名官兵申請提前退伍,其中4267人因役期未滿須賠償國家培育與訓練成本,約占總申請人數3分之2,賠償總金額高達9億2917萬元,已繳納3億4186萬元。前空軍副司令張延廷直言,基層待遇不佳,工作量卻翻倍,「1個人當2個人用」,導致不少人寧可賠償大筆費用,也選擇離開軍中。

 

根據國防部送交立法院的統計資料,賠償金額以100萬至150萬元最多,共92人;其次為20萬至30萬元,共53人;30萬至60萬元及150萬至200萬元兩個級距,各約40餘人。此外,還有3人須賠償2000萬元以上、3人賠1000萬至2000萬元、10人賠500萬至1000萬元,顯示即使面臨高額違約成本,仍有不少官兵決定提前退伍。

 

張延廷日前在節目《新聞大白話》表示,軍人待遇太低,「誰願意當軍人,做外送就好了。」他指出,一名志願役士兵每月薪資扣除健保、退撫後約38000元,不到4萬元,在外工作不僅收入相近,還更自由。他以須賠償2000萬元為例表示,若年輕人一年存50萬元,也要40年才能存到這筆錢。

 

「一個士兵大概20歲賠40年,這一輩子都沒了」,但仍有人寧願離開,可見軍中環境與工作壓力之大。他也建議,提高志願役士兵待遇,例如每月加給增加3萬元,以提升留營意願。(責任編輯:呂品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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