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花板藏220萬!核二廠長索賄判7年 林口廠長重判9年

品觀點/品觀點綜合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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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廉調查,核二廠於2022年辦理「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採購案,預算高達2415萬元,由曹智森經營的山瑞科學公司以1458萬餘元得標。

在2024年驗收階段,曾文煌涉嫌以驗收為由向曹智森索賄200萬元,經協商後降為160萬元,曹智森親自開車將裝有現金的紙袋送至曾文煌住處。

曾文煌食髓知味,在2024年核二廠辦理「減容中心焚化爐SCADA主機1台」限制性招標案時,再次護航山瑞科學得標,並向曹智森索賄20萬元。待標案驗收完畢後,曹智森將20萬元現金帶到廠長室交給曾文煌。

此外,曾文煌另利用「自動化濕式噴砂除污設備」採購案,以爭取預算為由,向廣成企業負責人郝致衡索賄40萬元,郝致衡分2次將款項送至曾文煌的廠長辦公室。檢廉偵查後發動搜索,曾文煌坦承收賄事實,並供出將220萬元賄款藏匿於住處房間天花板夾層內。

檢調人員依線索在天花板上查獲220萬元現金,實際起出現金更高達260萬元,比起訴金額多出40萬元,來源仍待進一步追查。

林口火力發電廠廠長朱允中則於2019年至2020年間,在辦理「飼煤機減速齒輪箱」採購案時,涉嫌收受郝致衡共80萬元賄賂,協助廣成企業取得標案並通過驗收。郝致衡於2021年間將80萬元賄款存入自己帳戶,再替朱允中購買威剛、陽明等12檔股票,以股票形式作為隱密對價。

檢方認為,曾文煌、朱允中身為台電廠長,卻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不僅嚴重損害台電商譽及競爭力,更助長內部貪腐風氣,侵蝕人民對公營事業的信任,因此依法起訴兩人及業者郝致衡。

曹智森因認罪態度良好,獲緩起訴處分。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曾文煌7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沒收180萬元不法所得;朱允中9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廣成企業負責人郝致衡1年6月、緩刑4年,須向國庫支付200萬元,褫奪公權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