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網別再丟海裡!屏東啟動回收獎勵計畫 打造海洋永續新模式

創新聞/創小編
6 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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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聞記者 吳月惠/屏東報導】為降低廢棄漁網對海洋生態及沿岸環境造成的衝擊,屏東縣政府115年度持續推動「廢棄漁網回收再利用計畫」,除維持每公斤15元回收獎勵金外,也同步強化漁網前處理、分類回收及循環再利用機制,鼓勵漁民共同投入海洋保育,將廢棄漁網轉化為可再利用的循環資源。凡設籍屏東縣的漁民,自即日起至回收總量達20公噸為止,皆可申請回收獎勵。

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表示,目前已於東港區漁會、水利村漁港、塭豐漁港及枋寮漁港等4處設置廢棄漁網暫置區,方便漁民集中回收。至於尚未設置暫置區的漁港,漁民可撥打縣府委辦單位大仁科技大學回收服務專線0970-233-322,由專人協助安排收運或指定交付地點,降低回收不便,提升整體回收效率。

為加強漁民對回收制度的了解,縣府自今年5月起,陸續前往東港區漁會、林邊區漁會、枋寮區漁會及恆春區漁會辦理4場廢棄漁網回收說明會,向漁民詳細說明回收獎勵內容、交付流程、漁網前處理方式及後續再利用方向。

5f50fb35b4abae38be82dd611d742742屏縣府透過漁會辦理廢棄漁網回收說明會,向漁民宣導回收流程、分類方式及再利用機制。

縣府指出,透過面對面交流,不僅提升漁民參與回收意願,也希望從源頭改善回收品質,避免漁網混雜生活垃圾或不同材質未分類的情形,進一步提升後續資源化處理效率,讓循環再利用機制更完善。

海漁所表示,廢棄漁網若未妥善回收處理,可能漂流海中形成海洋垃圾,甚至纏繞海龜、鯨豚、魚類等海洋生物,不僅危害海洋生態,也可能影響漁業資源永續發展。因此,推動廢棄漁網回收再利用,不僅有助減少海洋廢棄物,更能建立漁民正確回收觀念,兼顧漁業生產與海洋保育。

屏東縣政府表示,115年度將以「回收便利化、分類精準化、再利用銜接化」為推動主軸,持續結合各區漁會、漁民及相關協力單位,共同建構完善的廢棄漁網循環處理機制,並透過回收說明會、現場輔導及到點收運等措施,協助漁民將汰換漁網導入正確回收管道,落實源頭管理,降低海洋環境負擔。

縣府強調,廢棄漁網回收再利用不只是環境清理工作,更是推動海洋資源永續管理的重要基礎。未來將持續攜手中央政府、各區漁會及在地漁民深化合作,推動漁業廢棄物朝向減量、回收及循環再利用發展,守護屏東珍貴海洋生態與漁業資源,共同實現海洋永續發展目標。(照片/記者 吳月惠 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