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同床釀4月女嬰窒息亡 父判刑3月母獲緩起訴

【創新聞記者 吳月惠/屏東報導】一對戴姓夫妻2023年中秋節返鄉屏東探親時,因老家房間空間不足,改投宿屏東市一間旅社,一家三口同睡一張床。不料,隔天清晨,年僅4個月大的女嬰被發現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法醫鑑定確認,女嬰因睡眠期間遭大人擠壓造成窒息死亡。屏東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戴姓父親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母親則經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案發於2023年10月初,戴姓夫妻平時居住台中市,當時帶著出生僅4個月的女兒返回屏東與家人共度中秋佳節。由於老家僅有一間房間,空間不足以容納所有返鄉家人,因此戴男決定攜妻女入住屏東市一間旅社。
法院指出,旅社房間內僅設置一張床,一家三口當晚同床而眠。睡覺時,女嬰睡在靠牆的一側,父親睡在中間,母親則睡在床鋪另一側。
隔日上午約9時,劉姓母親起床查看女兒狀況時,赫然發現女嬰呈趴睡姿勢,頭部朝向牆壁,身體冰冷且已無生命跡象。夫妻二人立即嘗試施行急救,隨後騎乘機車將女嬰送往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急診室救治,但經醫護人員搶救仍宣告不治。
法醫相驗及解剖鑑定結果顯示,女嬰死因為睡眠期間遭成人擠壓導致窒息死亡,全案因此依法移送偵辦。檢察官考量劉姓母親情節,予以緩起訴處分;戴姓父親則由法院進一步審理。
法院表示,戴男於案發後主動向警方說明事發經過,並配合相驗程序,符合自首要件,依法得減輕其刑。
法官審酌,戴男身為父親,對年幼女兒負有保護照顧義務,卻因疏於注意,未採取適當隔離措施而與嬰兒同床共睡,最終導致女兒遭擠壓窒息身亡,造成無法挽回的家庭悲劇。
不過,法院也認為,戴男因自身過失失去親生骨肉,已承受極大精神痛苦與自責,且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符合自首減刑規定,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以每日新台幣1,000元折算,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醫療及兒科專家也提醒,未滿1歲嬰兒應避免與成人同床共睡,以降低遭擠壓、覆蓋及窒息等睡眠風險。建議讓嬰兒睡在獨立嬰兒床,採仰睡姿勢,並避免床上放置棉被、枕頭或大型玩偶,以建立安全睡眠環境,預防憾事發生。(照片/記者 吳月惠 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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