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吸引外資再出招 KPMG:FPIs投資政府證券稅惠升級

中央社/
9 小時前

(中央社財經訊息服務20260709 18:11:15)印度近期大幅調整外國證券投資人(FPI)投資政府證券(G-Secs)的稅務規定。印度政府已於6月5日公布《2026年所得稅(修正)條例》,並追溯自2026年4月1日起生效,後續仍須提交國會兩院審議通過。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胡元森表示,依修法前規定,FPI投資印度政府證券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及資本利得原則上均須課徵所得稅;本次修法則將相關所得納入免稅範圍,顯示印度吸引外資投資債券市場的政策方向已出現重大轉變。預期在投資成本下降下,將有助提升印度政府債券市場吸引力,並帶動更多國際資金流入。

本次修法大幅調整FPI投資印度政府證券之稅務內容,修法前後主要課稅規定比較如下: KPMG整理 前述免稅規定適用於2026年4月1日(含)以後,FPIs因投資政府證券所取得之資本利得或利息收入,而所稱「政府證券」,係指由政府為籌措公共借款(Public Loan),或依印度《2006年政府證券法》(Government Securities Act, 2006)第3條所列形式並經政府於官方公報公告之其他目的所發行之證券。 FPIs欲適用上述免稅規定,須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及方式提供相關資訊,始得享有免稅待遇。

胡元森提醒,針對外國投資人整體投資政府證券之情境,建議先從標準FPI架構瞭解一般適用原則,其法規框架較為成熟且具一致性。若涉及中間機構(如:銀行或印度國際金融服務中心, GIFT IFSC)之情況,實際適用結果仍可能因個案事實而有所差異,宜審慎評估。

在此架構下,外國投資人可: (i)直接在印度註冊為FPIs;或 (ii)透過已註冊(或預計註冊)為FPIs之實體或基金進行投資。

上述FPIs即可進一步投資印度政府證券,此類投資通常仍被視為外國投資,並可適用相應優惠政策。

此外,近期境外居民(Person Resident Outside India, PROI)相關政策鬆綁,已擴大境外個人投資人參與印度上市股票市場之管道。 胡元森進一步說明透過設立於GIFT IFSC之銀行分行以FPIs投資或透過印度境內分行(非GIFT IFSC分行)進行投資,其適用架構及稅務效果有所不同。 若台灣銀行之印度境內分行(非GIFT IFSC分行)投資印度政府證券,該投資將不適用FPIs架構,亦不會被視為外國投資,而是屬於境內投資;相對地,若投資係由設立於GIFT IFSC之銀行分行進行,則因GIFT IFSC在印度外匯管制規範下被視為境外,該等分行須取得FPIs執照,始得投資印度本土市場之政府證券,於此情況下,該投資將被視為外國投資,且須適用FPIs架構。

至於稅務方面,在本次免稅規定推出之前,GIFT IFSC之FPIs已可享有政府證券投資之優惠稅制(包括資本利得免稅及利息收入按總額課徵10%之優惠稅率),隨著新制導入,GIFT IFSC之FPIs投資政府證券得以享有資本利得及利息收入全面免稅,進一步提升相關投資吸引力。

而在稅務代理要求部分,若屬FPIs投資(包括透過GIFT IFSC),依相關法規與合規要求,實務上會委任保管機構(Custodian)並聘請當地稅務顧問(或稅務代理人);若屬印度境內分行投資(非FPIs架構),則不適用FPIs相關之稅務代理制度,該分行須依印度居民適用之一般稅務申報及合規要求辦理。

胡元森進一步補充,未在印度設立據點之台灣銀行若要投資印度政府證券,須透過已向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SEBI)註冊之FPIs進行投資,且FPIs通常會委任保管機構並聘請當地稅務顧問(或稅務代理人)協助合規、申報及資金匯回等相關事宜。上述特定政府證券之投資所得(自2026年4月1日起生效)之免稅規定,在符合資格之前提下,係屬法律明文規定且自動適用,毋須另行提出申請,惟仍宜洽詢當地稅務顧問,以確保相關免稅優惠,例如適用零扣繳或降低扣繳稅率)、相關文件及稅務申報。 「審慎投資,自負風險」、投資一定有風險,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