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外勞是要為我們工作的

銳傳媒/王至劭
3 小時前

【專欄】外勞是要為我們工作的


文/王至劭(台聯政策顧問、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台灣勞動力不足,所以需要外勞,但台灣政府勞動部越搞越離譜,做一些不合理而傷害台灣的事。根據最新規定,外勞感染愛滋病毒後,雇主不得以此為理由遣返或解雇他們。愛滋病毒已不再作為健康檢查項目,因此雇主無法要求外勞進行愛滋檢測或提供檢測結果。若外勞有感染愛滋病毒,其工作權益仍然受到保障。似乎忘了台灣雇主也有人權,有「免於得到愛滋病的恐懼的自由」。

我們跟本不是國際社會的一員,「世界衛生組織疾病控制及國際人權趨勢」我們當作參考即可,即使是聯合國會員國,也沒幾個在乎他們那些極表面的呼籲。保護國人及避免醫療濫用,應向新加坡看齊:懷孕、愛滋HIV、國際法定傳染病者,直接遣返。

我們來看看外國如何對待「外國人」,以前年輕時我原本想到澳洲讀書,不錯的學校夫妻都申請到了,有驗愛滋HIV,當然都沒有,問題是我太太驗出有輕微蛋白尿(就一個+),因而不准學生簽證,我們因此放棄去澳洲讀書,轉往英國。

對於懷孕的外勞,有投保勞保者能領取「勞保生育補貼」,金額為兩個月勞保投保薪資,似乎在鼓勵他們來生小孩。

外勞如果家裡父母、配偶或子女有人過世,可申請喪葬補助費。根據勞工保險條例,若被保險人以上家屬死亡,可以申請家屬死亡給付,補助金額為三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若無遺屬,則可申請十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根據統計,去年一整年外勞一萬多人申請到喪葬補助,被申請的喪葬補助費總計高達九億多元,平均每人申請到九萬四千元,過去這些年來被外勞請領走五十多億。難怪越南有網站,約台幣一千元即可偽造家屬死亡證明,外勞家裏有人過世跟我們有什麼關係?

我們這勞動部似乎已經變成「外勞部」,對外勞這麼好,他們自己國家福利可能都沒這麼好,為何要那麼「雞婆」?幫外勞多保那麼多保險。台灣人有繳交勞保費、健保費(部分政府補助),所以能享受醫療保險。對自己家人、對外人;對自己國人,對外國人,本來就內外有別。我和我太太以前在英國念書,我們國際學生的學雜費一直是當地人的三倍,美國也一樣,理由是–「國際學生不是公民、沒有繳稅。」

勞動部還正在研擬讓將近十萬個非法外勞就地合法,是站在台灣立場的做法嗎?絕對錯誤!正確做法應該是立刻驅逐出境,不是嗎?看看美國,非法移民被趕得很兇,待二十幾年照趕不誤,我們還要當濫好人嗎?

[caption align="alignnone"] 工地綁鐵烈日曝曬,非常辛苦,現在幾乎都是外勞。
(王至劭拍攝)[/ca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