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待遇提升方案拍板 國軍育兒留停延長至6歲

軍聞社/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
51 分鐘前
(軍聞社記者王進福臺北2日電)行政院院會今日通過116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提升方案,核定專業加給、主管職務加給等定額加給調增新臺幣2,000元,並提前自115年7月1日起生效,以追加預算方式辦理;另規劃116年度實施4%通案調薪。同時,院會也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等條文修正草案,國軍人員申請育兒留職停薪適用子女年齡,由現行3歲以下放寬至6歲以下,以建構更友善的育兒職場環境。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於院會後記者會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指示表示,我國近兩年經濟成長率優於全球,114年至115年消費者物價指數預估累積成長約3%,民間企業平均薪資及最低工資也持續成長。基於全民共享經濟成長果實的理念,政府推動軍公教待遇提升方案,希望提升公部門留才、攬才競爭力,並帶動國內薪資成長的正向循環。  卓院長指出,本次待遇提升方案核心精神,在於強化照顧基層人員、鼓勵擔任主管職務,以及提升公部門薪資競爭力。方案實施後,一般公務人員非主管人員調幅約5.88%至9.98%,主管人員調幅約6.39%至11.56%;其中,委任第一職等初任人員薪資調幅約9.98%,有助提高基層及初任人員起薪,強化攬才誘因。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處長陳素枝表示,本次待遇調整係綜合考量經濟成長率、消費者物價指數、民間薪資水準、政府財政狀況及公教團體意見後提出,除專業加給、主管職務加給及教師學術研究加給定額調增2,000元外,並規劃116年度再辦理4%通案調薪,以提升整體公部門薪資競爭力。  此外,行政院院會也同步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防部資源規劃司司長藍靜婷説明,因應行政院「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等措施,國防部配合修法,將「育嬰留職停薪」名稱修正為「育兒留職停薪」,並將申請適用資格之子女年齡由滿3歲前修正為6歲以下,留職停薪期間則由子女滿3歲止修正為滿7歲止,以鼓勵雙親共同參與育兒。  國防部表示,本次修法是政府因應少子女化之挑戰,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配套措施之一,為求政策推動一致性,相關修正條文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