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沙拉油原料致癌物超標 食藥署公布三品牌14款名單!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國內三大食用油品牌「泰山」、「福壽」及「福懋」驚傳共同的大豆沙拉油原料出現問題,自主檢驗檢出致癌物「苯駢芘」含量不符標準,主動通報下架。食藥署今(1)日晚間公布苯駢芘超標的大豆沙拉油產品(批號:315-1150404),總計約1300公噸,波及14項產品,食藥署呼籲,民眾如持有業者公布受影響產品,請暫停食用,並依業者公布辦理退貨。
食藥署是接獲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主動通報,其提供予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福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大豆沙拉油」,自主檢驗檢出苯駢芘含量不符標準。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表示,食藥署是於6月30日傍晚接獲中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主動通報,今日一早就立即派員前往稽查,而今天傍晚再次接獲通報,其「大豆沙拉油」約1300公噸(批號315-1150404、製造日期115年4月4日、有效日期115年9月30日)於自主檢驗時,檢出苯駢芘(Benzo[a]pyrene, BaP)8.1 μg/kg,不符合「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的限量標準2.0 μg/kg。
食藥署掌握,中聯生產該批大豆沙拉油是供應泰山、福壽及福懋使用,實際分別於4月8日、9日及10日出貨予福懋約588公噸、福壽約421公噸及泰山約291公噸,目前三家業者均已啟動下架回收機制,衛生機關將持續督導追蹤案內產品下架回收情形,並請中聯檢討產品製程。食藥署呼籲,民眾如持有業者公布受影響產品,請暫停食用,並依業者公布辦理退貨。
食藥署指出,苯駢芘屬多環芳香烴(PAHs)的一種,係於食品加工過程產生或受環境汙染。我國針對食用油脂已訂有苯駢芘限量標準,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保產品符合衛生安全規定。食藥署提醒,業者若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所在地衛生局。未依規定通報者,將依違反食安法第7條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泰山企業則表示,接獲油品代製廠中聯油脂通報,其提供予泰山、福壽、福懋三家公司使用之沙拉油原料(批號0409315),於依法規進行第三方檢驗時,苯駢芘(BaP)檢測結果未符合我國法規標準。本公司接獲通知後,立即啟動最高等級食品安全應變機制:第一時間不但預防性下架使用該批原料之所有產品出貨,庫存封存,除4月生產的商品批次外,再擴大下架相關商品至4-6月生產批次範圍,並同步依法向主管機關完成通報,以最嚴謹的態度保障消費者權益。
泰山企業宣布,凡於2026年4至6月曾購買上述產品之消費者,可透過泰山0800-079080專線、官方Line帳號、官網及相關社群平台聯繫諮詢,消費者無論產品有無使用皆可將購買憑證或發票(或列印電子發票)寄回泰山總公司並提供掛號回寄地址,泰山將回寄郵政匯票,消費者可至郵局兌換現金。無法寄發票或無發票者,只要能夠提供於上述期間實際購買產品之消費者,本公司將委由專人聯繫安排到府親收產品;即日起至9/30均可受理相關作業。後續泰山企業將持續全力配合主管機關調查來源與再發防止因應。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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