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豪雨擴大慰助 住屋淹水50公分以下專案補助1萬元!
CNMA新聞聯合網/
10 小時前
記者陳家偉/屏東報導
豪雨造成屏東積淹水災情慘重,為協助鄉親盡快重建家園恢復正常生活,周春米縣長今(28日)宣佈,原本淹水慰助金補助依現行規定住屋需達室內50公分以上才能申請,但住屋淹水已嚴重影響民眾生活,縣府特別專案放寬標準,將住屋淹水未達50公分,慰助每戶1萬元,請鄉親就近向各地鄉鎮市公所申請,縣府從簡從速辦理。

連日來周春米縣長與縣府團隊兵分多路至各地視察,除了農業災損、水利工程全面救災、減災、復原外,周縣長深入鄉里村落,發現許多住戶及商家飽受水患之苦,但達不到住屋淹水補助逾50公分以上的申請門檻,無法申請補助。周縣長與縣府團隊研議後,繼日前宣布室內淹水50公分以上家戶,每戶發放1萬5,000元慰助金後,針對50公分以下的家戶,也補助1萬元,擴大慰助。
此次豪雨災情,卓榮泰院長宣布,住家及營業商家納入淹水慰助,淹水逾50公分以上者,縣府補助1.5萬元,加上中央加碼2萬元、家電受損補助1萬元,受災戶最高可領到4.5萬元。
周春米縣長表示,依現行災害救助規定,住屋須達「室內淹水50公分以上」才能申請災害救助金。然而本次0625豪雨雨勢猛烈、來得又快又急,許多住家雖未達50公分淹水申請標準,但家具、家電及生活環境受損,且清理過程同樣耗時費力,影響生活甚鉅。
為此,縣府由社會處特別研擬「0625豪雨住屋淹水專案慰助金計畫」,針對實際住家有淹水但未達50公分的家庭,發放每戶1萬元的慰助金,只要是災害發生前已實際居住於屏東縣,因0625豪雨期間住屋遭受淹水,且未領取本縣及中央依法核發的住屋淹水災害救助金受災戶,皆為本次計畫的慰助對象,以實際行動陪伴鄉親度過難關。
社會處說明,本專案受理期程自6月29日起至7月31日止,慰助金採一門牌一戶的發放原則,但若同址分戶且實際居住於不同住屋內,則可分別提出申請。請備妥以下文件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印章、佐證照片(需含門牌和淹水照)、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或其他佐證資料,前往居住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各鄉鎮市公所將於受理後,依申請資料原則採書面審核,公所得依申請資料現場勘查,並於審核完成後10日內,將核定名冊送交縣府社會處辦理撥款。社會處提醒民眾,若已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其他補助者,不得重覆申請領取,以免面臨追繳。
豪雨造成屏東積淹水災情慘重,為協助鄉親盡快重建家園恢復正常生活,周春米縣長今(28日)宣佈,原本淹水慰助金補助依現行規定住屋需達室內50公分以上才能申請,但住屋淹水已嚴重影響民眾生活,縣府特別專案放寬標準,將住屋淹水未達50公分,慰助每戶1萬元,請鄉親就近向各地鄉鎮市公所申請,縣府從簡從速辦理。

連日來周春米縣長與縣府團隊兵分多路至各地視察,除了農業災損、水利工程全面救災、減災、復原外,周縣長深入鄉里村落,發現許多住戶及商家飽受水患之苦,但達不到住屋淹水補助逾50公分以上的申請門檻,無法申請補助。周縣長與縣府團隊研議後,繼日前宣布室內淹水50公分以上家戶,每戶發放1萬5,000元慰助金後,針對50公分以下的家戶,也補助1萬元,擴大慰助。
此次豪雨災情,卓榮泰院長宣布,住家及營業商家納入淹水慰助,淹水逾50公分以上者,縣府補助1.5萬元,加上中央加碼2萬元、家電受損補助1萬元,受災戶最高可領到4.5萬元。
周春米縣長表示,依現行災害救助規定,住屋須達「室內淹水50公分以上」才能申請災害救助金。然而本次0625豪雨雨勢猛烈、來得又快又急,許多住家雖未達50公分淹水申請標準,但家具、家電及生活環境受損,且清理過程同樣耗時費力,影響生活甚鉅。
為此,縣府由社會處特別研擬「0625豪雨住屋淹水專案慰助金計畫」,針對實際住家有淹水但未達50公分的家庭,發放每戶1萬元的慰助金,只要是災害發生前已實際居住於屏東縣,因0625豪雨期間住屋遭受淹水,且未領取本縣及中央依法核發的住屋淹水災害救助金受災戶,皆為本次計畫的慰助對象,以實際行動陪伴鄉親度過難關。
社會處說明,本專案受理期程自6月29日起至7月31日止,慰助金採一門牌一戶的發放原則,但若同址分戶且實際居住於不同住屋內,則可分別提出申請。請備妥以下文件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印章、佐證照片(需含門牌和淹水照)、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或其他佐證資料,前往居住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各鄉鎮市公所將於受理後,依申請資料原則採書面審核,公所得依申請資料現場勘查,並於審核完成後10日內,將核定名冊送交縣府社會處辦理撥款。社會處提醒民眾,若已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其他補助者,不得重覆申請領取,以免面臨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