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鈴冠軍淪共諜判10年半定讞 郭書瑤弟弟涉案判決逆轉發回更審

上報/上報快訊/陳安利
11 小時前

曾獲台灣扯鈴冠軍的魯紀賢,被控收受中共國安人員資助570萬餘元,在台吸收軍中人士蒐集情報並傳遞機密,涉犯《國安法》等罪。最高法院今天(26日)駁回上訴,將魯紀賢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定讞;至於涉案的藝人郭書瑤弟弟郭伯廷,雖二審改判3年,但最高法院認為部分事實仍有待釐清,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扯鈴冠軍遭中共資助570萬滲透軍方 最高法院維持重判

 

現年37歲的魯紀賢曾奪下台灣扯鈴冠軍,並擔任中華民國扯鈴聯盟常務理事。他於2020年前往中國商演期間,接受中共國安局情報人員吸收,返台後透過直播平台、線上遊戲等管道,接觸曾在國防部電訊發展室服役的常姓士官,以及李姓士官、林姓姊妹檔士官,再透過他們以招待飲宴或每份5000元至數萬元不等報酬,拉攏軍中同袍,換取教育訓練講習實施計畫、競賽、測考實施計畫及工作會報等資料。

 

判決指出,魯紀賢2022年間先後以台北市士林區住處及陽明山別墅作為活動據點,由於自己有詐欺前科,不便使用個人帳戶收款,因此找來扯鈴同好郭伯廷、趙亦偉及一名曾姓女友人提供帳戶,並按月支付每人2萬元作為報酬。檢方查出,自2022年4月至2023年7月案發遭查獲期間,魯紀賢共收受中共資金570萬餘元。

 

檢方蒐證後認定涉案情節明確,陸續拘提魯紀賢、郭伯廷、趙亦偉等人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偵查終結後,依違反《國安法》等罪起訴包括魯紀賢在內共10人。一審台北地院判處魯紀賢有期徒刑10年6月、郭伯廷3年10月,其餘8名被告則分別判刑2年2月至8年不等,全案隨後上訴二審。

 

高等法院審理後,維持魯紀賢10年6月刑度;郭伯廷部分則考量並非軍人,也非全案核心角色,且獲取不法利益有限,並已繳回犯罪所得,因此改判有期徒刑3年。趙亦偉基於相同理由,改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

 

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今天(26日)駁回魯紀賢等人上訴,魯紀賢10年6月刑期定讞;至於郭伯廷部分,最高法院認為相關事實仍有待進一步釐清,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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