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琦專欄】請法務部繼續加油

臺灣郵報/採訪中心
21 小時前

文/胡文琦 親民黨發言人

雖說仍有些「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的些許遺憾與惋惜,但在看到法務部終能將「唾液」給增列為相關毒品的採驗方式之一,筆者仍然願意給予法務部一個肯定。媒體報導,日前法務部鑒於近年毒品檢驗技術的持續發展,加上現行「採驗尿液」的規定已難完全符合實務需求,為了提升毒品的防制效能,法務部特別針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提出修正草案,針對第33、36條進行修正,當中將包含增列唾液為毒品採驗方式之一,以符合現行毒品檢驗的臨場需求。

據悉,法務部強調,現行規定教育部、國防部及交通部等多個公務機關,針對旗下的軍警、大眾運輸駕駛(含飛機、火車及捷運、公車)等特定人員,為了公共安全,必要時可以進行相關毒品抽驗;唯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3與36條規定,「只能進行尿液採驗」,萬一遇到沒有尿意或刻意掉包的人為暗黑取巧,恐將影響後續的毒品防制效益。

講白了,面對「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毒品氾濫,執法單位本就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與時俱進」,考量毒品檢驗技術的迅猛精進,透過唾液來進行判別其實早已相當精準,且可隨到隨驗不受場地限制,甚且還能避免拖延作弊展現高效率。進言之,此一修法不只將對影響公共安全重大的「特定人員」發生提醒規勸效果外,更可對吸毒且無視他人安全性命的倖進違法之徒產生具體威嚇量能。準此,期待法務部後續更為苦民所苦疾民所疾的「接地氣修法」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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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原始新聞來源 【胡文琦專欄】請法務部繼續加油 臺灣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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