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宗教遶境爆聚眾衝突 17人遭起訴最重求刑7年6月

創新聞/創小編
2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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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雲林報導】雲林縣北港鎮於115年5月7日凌晨,在國家重要民俗活動「北港朝天宮媽祖遶境」期間,發生多達數十人聚眾闖入住處並爆發衝突毆打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後,已於6月22日偵查終結,依傷害、妨害秩序、侵入住居及毀損等罪嫌,將蔡姓主嫌及共17人提起公訴。

雲林地方檢察署指出,本案起因於遶境過程中,轎班隊伍行經前立法委員曾蔡○佐住處時,因停轎參拜問題引發口角糾紛,進而演變為聚眾衝突。主嫌蔡姓男子不滿衝突情況,遂於凌晨號召多人前往現場,指示相關人員集結滋事。

檢方調查指出,涉案人員隨後持鐵拒馬、三角錐、塑膠椅、木椅及鋁棒等物品闖入住處前庭及周邊區域,對在場人員徒手毆打、腳踹並持物攻擊,同時破壞住家玻璃門及現場物品,造成多人受傷及財物損壞。其中包括曾姓被害人因推擠跌倒導致腰椎壓迫性骨折,另有多人受有頭部、四肢及擦挫傷等不同程度傷勢。

4949f429a2981a6cfc2554ee19de981e雲林地檢署強調依法嚴辦聚眾暴力案件,維護社會安寧。

檢方表示,部分人員在場助勢或持辣椒水叫囂,行為進一步擴大衝突規模,導致現場秩序失控,並波及周邊民眾,造成公共安全與社會安寧嚴重受損。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指出,本案發生於重要宗教遶境活動期間,卻演變為大規模聚眾暴力事件,對社會觀感及宗教活動秩序造成重大負面影響,行為情節重大。

檢方強調,主嫌蔡姓男子被依妨害秩序等罪嫌求處最重7年6月徒刑,其餘實際施暴者求處7年徒刑,在場助勢者亦遭求處1年徒刑,以維護法治與社會秩序。

此外,檢方亦指出,相關企業及延伸商業經營疑涉不法利益分配部分,已另案分案持續偵辦。

檢方最後重申,任何人不得以宗教活動、群體動員或地方勢力作為暴力行為藉口,對於聚眾滋事與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將依法嚴查速辦,以維護社會秩序與司法威信。(照片/記者 陳雅琪 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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