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天候執法 竹縣警上午時段查獲毒駕現行犯
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為防制毒品危害交通安全、遏止毒駕肇事案件發生,新竹縣政府警察局18日執行全國性取締毒後駕車專案勤務,採「日間、夜間雙時段」執行模式,由各分局及直屬隊接續執勤,不論白天或黑夜,均全面部署警力加強攔查取締,以實際行動展現「毒駕零容忍、全天候執法」決心。
本次專案勤務針對縣內重要道路、事故熱點及易發生毒駕路段,共規劃16組路檢組實施攔查,動員警力152人,總計查獲毒駕公共危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件1人、竊盜通緝犯1件1人、通報改裝噪音車3件、通報治安徵候8件、舉發交通違規36件。

竹縣警全面部署警力加強攔查取締,展現「毒駕零容忍、全天候執法」決心。
勤務期間,新湖分局於上午10時許,在新豐鄉鳳鼻隧道北上出口執行路檢時,發現葉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未依規定開啟頭燈,遂示意停車受檢。盤查過程中,員警憑藉查緝毒駕經驗,察覺葉嫌神情緊張、眼神飄忽、言詞閃爍,與一般受檢民眾反應明顯不同,經進一步詢問後,葉嫌坦承曾施用毒品,並於身上查獲3組電子菸及4顆依托咪酯菸彈,經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呈現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陽性反應,員警當場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現行犯予以逮捕,並依法舉發毒駕違規,車輛當場移置保管、扣繳牌照。後續警方採集尿液送驗,同時持續向上溯源追查毒品來源、購毒管道及是否涉及販賣、轉讓等不法情事。
新竹縣警察局局長林建隆表示,毒品會造成駕駛人注意力、判斷能力及反應能力下降,嚴重危及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施用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管制藥品後駕車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扣繳牌照及吊扣駕照;拒絕接受毒品檢測者,最高可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並同樣面臨吊銷駕照及移置保管車輛等處分。若施用毒品後駕車涉犯公共危險罪,更將依法移送偵辦。
※衛福部提醒您 吸菸能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
※【台灣好新聞】提醒您:
少一份毒品,多一分健康;吸毒一時,終身危害。
※ 戒毒諮詢專線:0800-770-885(0800-請請您-幫幫我)
※ 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
※ 張老師專線:1980
※ 生命線專線:1995
更多新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