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非法倉儲現形!嘉義查扣上萬煙彈依法銷毀究責

創新聞/創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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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聞記者 黃采琳/嘉義報導】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於115年4月9日接獲海巡署通報後,於嘉義市東區一處公寓民宅內查獲大型電子煙倉庫,現場查扣大量電子煙主機、煙彈及相關組合元件,數量驚人。經初步清點,共查扣各式電子煙主機近4,000台、各式煙彈9,500多盒,以及相關組合元件17箱,現場並有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共3人,後續將依法裁處並銷毀全數違法物品。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指出,本案查扣數量龐大,顯示電子煙地下供應鏈規模不容小覷。後續將持續追查違法物品來源,向上溯源,全面阻斷非法流通管道,並依涉案人員實際參與程度、分工角色及違法態樣進行裁處,針對主導或核心參與者從重究責,以遏止相關違法行為擴散。

衛生局長廖育瑋表示,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電子煙屬類菸品,無論是否含尼古丁或毒品成分,均禁止製造、輸入、販售、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部分業者為規避法規,常以「替菸棒」、「鼻通棒」或「醫療霧化器」等名義包裝產品,但其本質與使用方式仍屬類菸品,依法均屬全面禁止範圍。

154a1a14ddf75a1f1b9184852e65bfda現場查扣9,500多盒煙彈及大量組合元件,疑涉完整地下供應鏈。

廖育瑋指出,本次查獲現場除電子煙主機及煙彈外,亦發現大量相關組合元件,顯示整體違法行為可能涉及完整製造與分銷鏈條,後續將逐一釐清各環節責任並依法裁處,確保法令落實。

他進一步說明,電子煙產品常以多樣口味、時尚外觀或「紓壓」、「戒菸替代」等行銷話術吸引消費者,但其內含物質成分複雜,可能含有尼古丁、重金屬或其他有害物質,對呼吸系統及整體健康均具潛在危害,長期使用甚至可能導致成癮風險,呼籲民眾切勿因好奇或誤信宣傳而接觸相關產品。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補充說明,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除電子煙等類菸品全面禁止外,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如未核准加熱菸)亦不得製造、輸入、販售、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

自112年3月22日新法上路以來,嘉義市已累計裁處174件電子煙及未經核准加熱菸相關案件,裁罰金額達新臺幣1,247萬3,000元。市府強調,未來將持續強化稽查與宣導,並與海巡署、警政單位密切合作,擴大查緝違法菸品行動,共同維護無菸、安全且健康的生活環境。(照片/記者 黃采琳 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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